租住新加坡组屋,房东不签合同又提无理要求,怎么办?
近日眼哥收到网友提问:
朋友刚从中国过来,找好了裕廊东附近的组屋,但房东一直不签合同,还有各种要求,最近又提出如果空调坏了,必须由租客负担,怎么办?
多数网友都留言让他赶紧搬家:
重新找房,搬
别租,以后更麻烦
更有网友提醒合约的重要性:
快换吧,不签合同被政府找的话,麻烦很大。
不签合同就没有合法居住权,没法住人。
也有网友持反对意见:
只租单间,有没有合约倒是没关系,提前一个月互相通知搬家就行。不过押金租金都需要记录,被吞押金的时候也可以找建屋局帮助。
分租房间不用签合同。
租赁合同是不是必须的?它的作用是什么?
新加坡建屋局的官网上并没有说明合同的必要性,只是给出了模板,也说明屋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租房合同。不过如果遇到意外想要维权,一份合法的租赁合同必不可少。
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详情:
房东和租客的全名和证件号码
待租物业的地址
租期
租金,明确说明是否包括水电费
交租时间和详细信息
任何额外费用,例如印花税或中介佣金
出租物业中所有物品的物品清单明细及使用状况
房屋用途
组屋的维护和效果
租户的承诺,例如支付租金、不转租和保持房产状况良好
房东的承诺,例如提供适合居住的房产
通知
终止租赁
暂停租赁
正因为条款多,一份合法、受新加坡法律认可的租赁合同通常有三四页以上。

图源:99.co
新加坡房源越来越难找,有的时候遇到不好的房东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那一纸合同就可以帮助自己维护房客的正当权益,所以小伙伴们在签合同的时候,务必确认所有细节都认可再下笔。
对于提问的网友所说的“空调坏了必须租客承担”,在租赁合同中,一般有一项租期内组屋维护,指的是在刚搬进房子的30天内(或任何双方协商的时长),屋内损失租客不必承担。同时,往后在维护房子时,产生的费用不超过一定数额(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租客需要自行承担,如果超出,多余数额房东承担。
眼哥也建议这位小伙伴,如果和房东真的谈不拢,那还是换个房源。如果因为没签合同,租房后产生各种问题,上法院维护权益可是艰巨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