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管局星期二(4月25日)发公告指出,当局发布两份咨询文件,拟加强对金融产品营销的监管。
其一是金管局计划规定金融机构销售代表在公共场所招揽顾客时,须披露身份及所代表的金融机构。
另外,当局还计划规定金融机构只能在商用地点推销生意,且须给顾客更多时间来考虑是否要购买产品,并限制用赠品来吸引顾客的推销手段。
其二是金管局计划规定金融机构加强管制线上广告,以避免传播具误导性的内容。若金融机构委任第三方服务供应商通过线上广告或收集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来寻找客户,金融机构也须加强管控。
有兴趣对咨询文件提出意见的公众,最迟可在6月30日向金管局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