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参与“失联贸易商骗局”,男子当幕后黑手,指示他人伪造127张发票,制造4740万元交易的假象,企图骗取近800万元消费税回扣,前天被判坐牢6年。
被告严子辛(44岁)面对两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认罪,余项代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男子参与“失联贸易商骗局”,被判坐牢6年。(示意图)
被告原本不认罪,案件展开审讯,不过被告在审讯第7天改变决定,表示要认罪。
案情显示,这起失联贸易商骗局的主谋是一名越南男子郑天勇和被告。这个团伙设立了一家空壳公司,伪造公司收据,假装转售“货物”给中间公司,再由中间公司转卖给不知情的出口商。出口商接着把“货物”卖给外国买家,但所谓的外国买家其实也由诈骗团伙操控。
被告于2015年邀同谋陈文良(52岁)加入计划,负责管理从事销售清洁用品业务的中间公司。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期间,陈文良在收到由该空壳公司开给相关中间公司的伪造发票后,盖上公司印章和签名,再交给空壳公司。陈文良也会用公司现金券付款给空壳公司作为“付款证明”,以伪装成销售交易。
被告会告知陈文良有关于买家、货物、数量和价格等细节,让后者协助伪造发票。案发期间,陈文良至少伪造127张发票,涉及约4740万6050元。
此外,被告也在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间,操控空壳公司的公司运作。
调查揭露,在这起“失联贸易商骗局”中,国内税务局和出口商都蒙受损失。税务局发出约77万2118元的消费税回扣,若不是识破骗局,发出的回扣可能高达近800万元。(人名译音)
控方:造成社会不安必严惩
控方陈词时表示,被告从中获得不义之财,但具体数额无法计算,被告没有给予任何赔偿,因此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年。
控方指被告在背后操控计划,给同谋指示犯罪,这种欺骗政府机构的行为,需给予严厉的阻吓刑罚。
控方称这是有计划的犯罪组织,已造成社会不安,有必要严惩被告。
陈文良之前已认罪,被判坐牢4年9个月,控方指被告扮演重要角色,刑罚应比陈文良重,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