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拘捕八名男子及两名女子,年龄介于19至69岁,涉嫌参与高利贷活动。
2024年11月12日,刑事侦查局与警察情报局联合展开全岛范围的同步突击行动,在多个地点展开搜查,共拘捕十人,涉嫌协助无牌放贷集团进行自动柜员机(ATM)转账操作。
行动中,警方查获超过3万4000新元现金、逾70张ATM卡及多部手机。
警方将于11月13日控告其中五人(年龄介于29至60岁)违反《2008年放贷人法令》,罪名是经营无牌放贷业务。其余涉案人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2008年放贷 人法令》,首次触犯经营或协助无牌放贷业务者,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3万至30万新元,并可处不超过六下鞭刑;若首次触犯代表无牌放贷者进行或企图进行骚扰行为,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5000至5万新元,并可处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表示,将持续严厉打击协助无牌放贷集团的违法行为,包括将银行账户出借或转让予非法放贷者使用。凡允许自身银行账户被无牌放贷集团用于资金交易者,将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及网络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无牌放贷者,亦不应以任何形式协助或为其工作。如发现或怀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随时拨打‘999’报警,或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举报,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1月12日 晚上11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