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12月19日发公告宣布对本地电力零售商实施新措施,相关新要求将纳入电力零售商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 for Retail Electricity Licensees)。
从2026年6月19日起,电力合同即将自动续签(auto-renewal)时,电力零售商须分两次通知居民用户,而非现行的一次。第一次通知须在合同到期前至少10天发出;第二次则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天内,或在合同自动续签当天发出。
有关通知须同时通过邮件和移动通信方式发送。
此外,居民用户若在自动续签后的60天内提前终止合同,电力零售商须免除所有提前终止合同费用(early termination fee);而现行的免收费宽限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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