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移民父母或许都动过这个念头:
趁房价合适买套房登记在孩子名下
一方面能“提前给娃存份资产”
另方面还能“少交点税”
但最近新加坡一起高庭案件提醒大家
信托买房到娃的名下
有可能出现想卖时,却卖不掉的问题!
以下内容为资讯分享,不构成法律/税务意见
具体做法建议找新加坡本地律师+税务顾问再次核对
180万新币买房却不能卖
2019年,新加坡一位妈妈花180万新元买下一间公寓,为了给孩子留资产,她以信托的方式,把这套公寓登记在了6岁儿子的名下。

六年后,这套公寓涨到了228万新元,接近赚48万新元。于是这位妈妈找好买家,再向高庭提交申请,请求法院批准她卖掉这套“孩子名下的信托房”。
没想到,高庭直接驳回了她的申请!
买卖信托房之谜
这份申请递上去,法官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一个细节上:卖房申请人一栏,这位妈妈留的是她和她弟弟的名字,而非孩子父亲。
法官追问她:“为什么不写孩子爸爸的名字”?直到这时,这位妈妈才补交了相关文件说明——她的丈夫,早在2016年9月时,便在一次澳大利亚看房之旅中意外坠亡;同时法官发现,这位妈妈如今的名字并非本命,她曾在1996年和2007年两次改名。
法官问她,为什么改好几次名字?她以“风水”为理由,更增加了法官的疑惑。

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她和她的丈夫都曾是AIA保险代理人,还牵扯多起高庭诉讼。
2019年,她起诉AIA,索要丈夫名下100万新元人寿保险金,后经法院查明,她的丈夫在2014年短期内于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总保额高达625万,却故意隐瞒既往投保记录,保单直接被认定无效,她索赔败诉。
后来她因认为律师“超额收费”,再次上诉申请账单评估,结果仍被法官驳回,反倒要承担近60万新元的律师费。

图源:档案照片
根据新加坡2021年修订生效的《受托人法》明确要求,受托人必须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行事需保持合理谨慎与完全透明,尤其向法院申请处置信托资产时,资产、债务、家庭状况、过往涉诉情况等核心信息,都必须如实申报。
而这位妈妈在申请卖孩子信托房时,与家庭情况、资产负债压力、过往纠纷相关的信息,都没有完整、清楚地交代出来。法官因此认为,她的申请缺乏坦诚与透明度,再加上她卖房的核心理由只是“房价升值想套现”,最终驳回了她的申请。

新加坡信托房,怎么才能卖?
1、信托房产,出售必须法院批准
房产一旦以信托形式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所有权则完全归孩子,受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保护。《受托人法》第5章赋予法院对信托资产处置的最终审批权,只要孩子未成年,卖房必须先向高庭申请。
2、卖房必须证明,是为子女利益考虑
卖信托房,法院会着重审核,卖房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比如,法院通常会看:
孩子有什么明确需要,如医疗、出国留学教育开支等(金额、时间点)
这些需求是否构成“必须卖”的理由,除卖房外,是否有替代方案
卖了之后,钱怎么被锁定给孩子、怎么监管?(避免变成父母套现的中转站)
3、设立信托不能避税
若孩子是新加坡公民或PR且未满21岁,父母以信托方式为其买房,可按孩子首套房标准征ABSD,但前提是必须全款支付,且严格用于孩子居住保障。
新加坡IRAS查得特别严,一旦被认定是“虚假信托安排”,比如借信托名义炒房、避税,不仅交易直接作废,还要追回印花税、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坐牢。更关键的是,虚假信托不会被认定为有效隔离资产,日后遇到债务纠纷,信托财产仍可能被穿透执行。
4、资产负债与相关情况要“完全披露”
高庭在相关判词里非常强调:受托人要让法院放心,在申请时,必须对自己的个人资产与负债等关键信息作充分说明;披露不足会严重拉低获批可能。
5、信托收益需按法令存入联名户头
根据新加坡《信托人法令》的规定,信托房产的收益必须存入联名户头,这一点在设立信托时就要合规操作。《受托人法》规定同一信托的受托人人数不得超过四名,委任或变更受托人都要符合法定条件。
给娃设信托房注意事项
➡优先找新加坡本地的房产律师和税务顾问,把你的目标说清楚(是居住保障、教育规划还是资产传承),同时把家庭成员身份、现有房产持有情况等信息给专业人士帮你评估:信托是不是最合适的路径。
➡不管是设立信托,还是后续申请卖房,你的资产、债务、家庭情况都需如实申报,购房合同、转账记录、资产证明这些凭证,都要妥善存好。
➡真要卖房,提前准备能证明“卖了对孩子更好”的材料,比如:医疗诊断与费用预算、学校录取与学费/生活费明细、房屋重大维修报价与持有成本;同时说明卖房款将如何存放、由谁监管等。
➡如果你打算当孩子信托房的受托人,要提前规划自己的房产持有情况,避免因为自己有房,导致后续套现申请被驳回。
孩子留资产是人之常情
但在新加坡这个法治社会
任何资产规划都要遵守本地的法律条规
一步一个脚印
才能真正为孩子的未来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