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籍护士,因为需要轮夜班,在租房前已和房东谈好每天可使用8小时冷气、不限时段,方便白天补眠。然而入住后,房东一家却突然反悔,不但限制只能晚上开冷气,还不断骚扰,最终逼得两人提前搬走,并扣押金。
案件最终闹上小额索偿庭,房东不仅败诉,还因无故缺席聆讯,被判归还押金及承担诉讼费用。

事件经过
根据判词,两名护士于2024年9月起租住一间五房式组屋内的两间普通房,每间月租800新元,租期一年,租金已包含水电费。
由于两人轮班时间不同,经双方协商,租约明确写明:
每天可使用冷气8小时;
没有限制必须在白天或晚上使用。
对于夜班护士来说,这项安排十分重要,因为她们需要在白天休息。
入住后房东突然改规则
入住约两个月后,双方开始发生矛盾。
房东女儿认为,两名护士轮流值班,导致冷气几乎全天分时开启,每天累计约16小时,令电费明显增加。
随后,她开始不断针对两人,包括:
大声责骂租客;
趁护士睡觉时故意关闭冷气;
抱怨两人带男朋友回住处;
持续骚扰,影响休息。
最终,双方关系彻底破裂。
房东提出三个选择
2024年11月,房东女儿要求两名护士三选一:
每人每月加付200新元租金;
若维持800新元租金,只能晚上开冷气;
提前搬离单位。
她更表示,如果不尽快决定,将继续骚扰两人。
两名护士最终选择搬走。
然而,房东却拒绝退还两人各自800新元的押金。

房东反诉:"150公斤压坏床"
面对护士向小额索偿庭索回押金,房东反而提出反诉。
她声称其中一名护士:
"身材肥胖,估计约150公斤,压坏床架。"
因此要求赔偿299新元维修费。
不过,推事在庭上见到护士本人后,直接表示:
完全不相信她会压坏床架。
最终,这项索赔被全部驳回。
房东两度缺席聆讯
案件原定开庭时,房东临时申请延期,称自己跌断脚无法出庭。
法院虽然给予一次机会,将案件延期。
然而到了第二次聆讯:
房东再次没有出庭;
法院认为没有合理理由;
最终直接作出缺席判决。
法院裁定房东需支付:
每名护士800新元押金;
以及相关诉讼费用,总额超过1500新元。
之后房东申请撤销判决,但再次遭法院驳回。
法官:房东三项理由都站不住脚
法院指出:
✅ 租约没有禁止租客带访客回房。
✅ 租金已包含水电费,电费上涨属于房东承担。
✅ 租约没有写明提前搬走就不能退押金。
因此,房东以增加电费、访客及提前退租为理由扣押金,均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法官也提醒,任何人在小额索偿庭提出案件,都应认真对待聆讯,若无合理理由缺席,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应期望法院事后给予宽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