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84名年龄介于19至70岁的人士,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此次调查是警方于2025年9月18日至24日展开为期一周的打击非法放贷行动后展开的。
在为期七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局及七个陆路警区的警员在全岛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8人涉嫌前往债务人家中进行骚扰,25人涉嫌担任“钱骡”,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另有1人涉嫌直接经营非法放贷业务。
其余50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自身的ATM卡、个人密码(PIN)及/或网上银行安全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集团,以协助其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警方正对所有涉案人士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则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定罪者,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并可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首次被定罪者涉及代表非法放贷集团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则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000元且不超过5万元,并可处以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将继续严厉执法,打击所有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人士,包括那些开设或交出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者。任何允许自身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士,除可能被起诉外,还将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集团往往不择手段,对借贷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向住家泼漆,或使用铁链及单车锁锁住大门,限制住户进出。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非法放贷集团,切勿以任何形式与其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集团借贷,或因协助非法放贷被定罪,其学生证或工作证将被取消,并遭遣返出境。
市民若发现或怀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透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30日 下午4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