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93名年龄介于16至70岁之间的人士,涉嫌参与高利贷活动。此次调查是继2025年8月25日至29日展开的打击非法放贷行动后进行的。
在为期五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部门及七个陆路警区的警员在全岛同步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11人涉嫌在债务人家中进行骚扰;38人疑似担任“跑数”人员,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另有1人向非法放贷者提供虚假联系方式。
其余43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自身的ATM卡、个人密码(PIN)和/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以协助其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警方正对所有涉案人士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则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初犯者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四年、罚款不少于3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并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初犯者被裁定代表非法放贷者进行或企图进行骚扰行为,最高可被判监禁五年、罚款不少于5,000元且不超过5万元,并处以三至六下鞭刑。任何人在合理理由下相信非法放贷者将利用其提供的虚假联系方式进行骚扰,仍提供虚假联络方式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2个月。
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人士,包括那些开设或交出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者的行为。任何允许自身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士,除可能被起诉外,还将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者往往无所顾忌,会对借贷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泼漆、用铁链或单车锁锁住大门以限制住户进出等。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非法放贷者,亦不应以任何形式与其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非法放贷活动而被定罪,其学生准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遭遣返回国。
公众如怀疑或知悉任何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4日,晚上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