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就两起损坏政府财物案件,调查13名年龄介于13至20岁的人士。
案件详情如下:
2025年4月28日晚上约10时55分,警方接获协助通报,指位于盛港西大道51A座的一处空地已被划为投票站,选举局所属的三部轮椅遭损坏。初步调查显示,五名涉案人士涉嫌互相以轮椅竞速,其中一人更涉嫌将轮椅抛向空中。目前,宏茂桥警区的警员已查明涉案五人的身份。
2025年5月1日凌晨约1时,警方接获通报,指文礼道176B座一个有遮盖的篮球场已被围封并划为投票站,选举局一部轮椅遭损坏。裕廊警区的警员已查明八名可能涉案人士的身份。
目前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根据《破坏法令》第3条,破坏罪可被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另须接受三至八下鞭刑。
警方强调,绝不容忍任何漠视法律、扰乱公共秩序或破坏公物的行为,尤其在当前敏感的选举期间,必将采取坚决且迅速的执法行动。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5月1日 晚上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