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就兩起損壞政府財物案件,調查13名年齡介於13至20歲的人士。
案件詳情如下:
2025年4月28日晚上約10時55分,警方接獲協助通報,指位於盛港西大道51A座的一處空地已被劃為投票站,選舉局所屬的三部輪椅遭損壞。初步調查顯示,五名涉案人士涉嫌互相以輪椅競速,其中一人更涉嫌將輪椅拋向空中。目前,宏茂橋警區的警員已查明涉案五人的身份。
2025年5月1日凌晨約1時,警方接獲通報,指文禮道176B座一個有遮蓋的籃球場已被圍封並劃為投票站,選舉局一部輪椅遭損壞。裕廊警區的警員已查明八名可能涉案人士的身份。
目前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根據《破壞法令》第3條,破壞罪可被處以最高2000元罰款,或最長三年監禁,另須接受三至八下鞭刑。
警方強調,絕不容忍任何漠視法律、擾亂公共秩序或破壞公物的行為,尤其在當前敏感的選舉期間,必將採取堅決且迅速的執法行動。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5月1日 晚上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