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图。(图:iStock)
涉嫌参与两家公司提供的欺诈性投资计划,一名47岁的男子昨天(10日)被控上法庭。他总共面对超过100项控状,涉嫌参与的欺诈性投资计划,募得的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
警方发文告表示,47岁的Nazarisham Bin Mohamed Isa担任两家涉案公司MTN Consultants and Building Management(简称 MTN Consultants)以及Naza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文告指出,被告涉嫌在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在明知MTN Consultants以欺诈为目的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仍参与其中,分别面对两项触犯《公司法》和《破产、重组与解散法》(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的控状。
另有四项控状,指他涉嫌违反《刑事法典》第471条,在明知可能是伪造的情况下,仍将三份文件当作真的文件使用。
此外,他还因涉嫌同意两家涉案公司在没有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或简介声明(profile statement)的情况下发行证券,触犯《证券与期货法令》,面对102项控状。
调查显示,MTN Consultants在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与投资者签订319份“私募配售协议”(Private Placement Agreements),涉及的总投资额高达5062万元。
这些协议承诺每个月向投资者支付“利润”,并在投资期满后归还全部本金。不过,公司据信在当时并没有任何能够持续获利的业务,也没有可持续履行协议承诺的能力。
其中部分“私募配售协议”还涉嫌没有按照《证券与期货法令》的规定,提供招股说明书或简介声明支持证券发行。
初步调查也显示,被告在2019年曾向两人出示三份文件,以证明有能力偿还参与上述投资计划的投资者,但他当时其实有理由相信相关文件是伪造的。
一旦罪成,《公司法》和《破产、重组与解散法》下的每项控状,可被判坐牢长达七年、罚款高达1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刑事法典》第471条下的每项控状,可被判坐牢长达四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证券与期货法令》下的每项控状,则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罚款高达15万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