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涉嫌參與兩家公司提供的欺詐性投資計劃,一名47歲的男子昨天(10日)被控上法庭。他總共面對超過100項控狀,涉嫌參與的欺詐性投資計劃,募得的總金額超過5000萬元。
警方發文告表示,47歲的Nazarisham Bin Mohamed Isa擔任兩家涉案公司MTN Consultants and Building Management(簡稱 MTN Consultants)以及Naza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文告指出,被告涉嫌在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間,在明知MTN Consultants以欺詐為目的經營業務的情況下,仍參與其中,分別面對兩項觸犯《公司法》和《破產、重組與解散法》(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的控狀。
另有四項控狀,指他涉嫌違反《刑事法典》第471條,在明知可能是偽造的情況下,仍將三份文件當作真的文件使用。
此外,他還因涉嫌同意兩家涉案公司在沒有招股說明書(prospectus)或簡介聲明(profile statement)的情況下發行證券,觸犯《證券與期貨法令》,面對102項控狀。
調查顯示,MTN Consultants在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間,與投資者簽訂319份「私募配售協議」(Private Placement Agreements),涉及的總投資額高達5062萬元。
這些協議承諾每個月向投資者支付「利潤」,並在投資期滿後歸還全部本金。不過,公司據信在當時並沒有任何能夠持續獲利的業務,也沒有可持續履行協議承諾的能力。
其中部分「私募配售協議」還涉嫌沒有按照《證券與期貨法令》的規定,提供招股說明書或簡介聲明支持證券發行。
初步調查也顯示,被告在2019年曾向兩人出示三份文件,以證明有能力償還參與上述投資計劃的投資者,但他當時其實有理由相信相關文件是偽造的。
一旦罪成,《公司法》和《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下的每項控狀,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罰款高達1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刑事法典》第471條下的每項控狀,可被判坐牢長達四年、罰款,或兩者兼施;《證券與期貨法令》下的每項控狀,則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罰款高達15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