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生育率是新加坡政府“胸口永远的痛”,一点也不夸张。新加坡的总生育率自1990年以来就呈下跌趋势,2021年的生育率为1.12,虽然比2020年的1.10微升,但是距离全球垫底的韩国(0.81)其实不远。

为了营造一个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政府机构、社区合作伙伴、雇主、企业和更广泛社会的密切合作,新加坡政府颁布了婚育一揽子计划(Marriage & Parenthood Package)以支持新加坡父母生育,领养和抚养孩子,涵盖了辅助受孕、产妇和新生儿护理、婴儿奖金、新生儿保健储蓄补助、政府支付的育儿假和买房补助等方方面面。本周小编就带大家来全面了解一下其中的法定育儿假,哪些是带薪的,哪些是无薪的,哪些是政府扶持的。

01
产假

新加坡的在职母亲将根据其休假的资格,有权享有16周或12周的带薪产假 (Maternity Leave)。
16周带薪产假须符合的条件: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在孩子出生前,母亲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如果母亲是自雇人士,已连续从事工作至少3个月,并在产假期间将失去收入
在休产假前至少提前1周通知雇主,并在分娩后尽快通知雇主,否则在产假期间只能获得一半的工资 (除非有足够充分的理由)

雇主将在休假期间支付产妇通常的月薪和公积金。 然后,雇主可以根据政府带薪产假计划(GPML)向政府索赔:
第一和第二胎:前8周薪水由雇主支付,后8周薪水可向政府索赔;政府支付的上限为每4周1万新元,总共为每胎2万新元
第三胎及以上:16周薪水都由政府支付;政府支付的上限为每4周1万新元,总共为每胎4万新元
产假可以从孩子出生前4周开始休;或者与雇主协商,但不可以早过出生前28天;产假的后8周可以和雇主协商何时休,但是必须在孩子出生的12个月内休完

如果孩子是非新加坡公民,母亲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享有12周产假,前8周为带薪产假,该薪水由雇主支付;后4周为无薪假。
母亲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 (即非自雇人士)
在孩子出生前,母亲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
在分娩时,母亲自己的在世子女少于2个。如果在第一次怀孕期间为多胞胎,雇主仍然需要为下一次怀孕支付8周的带薪产假
在休产假前至少提前1周通知雇主,否则在产假期间只能获得一半的工资(除非有足够充分的理由)
雇主的责任
在带薪产假期间,雇主绝不可以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合同或开除员工,即便终止或开除,仍需要支付所有的产假福利
不允许要求产妇在生产后4周内做任何工作
雇员的义务
雇员不可以用产假来抵消需要履行的辞职通知服务期;一旦辞职,产假福利将终止
雇员不可以在产假期间为其他雇主工作,一旦发现,产假福利将终止,并且雇主可以开除该雇员
02
陪产假

新加坡政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为在新加坡工作的父亲提供为期2周的带薪陪产假 (Paternity Leave)。政府支付陪产假(GPPL)每周的上限为2500新元,包括公积金缴款。
父亲须符合的条件: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在受孕和出生之间,父亲已经或曾经与孩子的母亲合法结婚
在孩子出生前,父亲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如果父亲是自雇人士,已连续从事工作至少3个月,并在陪产假期间将失去收入
如果孩子是领养的,父亲须符合的条件: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在孩子出生前,父亲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如果父亲是自雇人士,已连续从事工作至少3 个月,并在陪产假期间将失去收入

休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默认形式:在孩子出生后16周内连续休2周
弹性休假:与雇主协商,在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任意连续休2周,或按两周的工作天数(最多一周6天)自由组合

03
共享育儿假

除了上面的带薪陪产假,父亲还可与妻子分享政府带薪产假(GPML)。符合条件的父亲可以享有最高4周的共享育儿假(Shared Parental Leave),政府支付的每周上限为2,500新元,包括公积金缴款。
在职父亲(包括自雇人士)须符合的条件: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与孩子的母亲合法结婚
孩子的母亲有资格享受政府带薪产假
孩子的母亲同意与丈夫分享其政府带薪产假
和孩子母亲的产假一样,共享育儿假不可以用来抵消需要履行的辞职通知服务期。该计划资格也不需要最低工作期限。

休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默认形式:在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连续休最多4周
弹性休假:与雇主协商,在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任意连续休,或按工作天数(最多一周6天)自由组合

04
育儿假

为了帮助在职父母与七岁以下的孩子共度亲子时光,新加坡政府根据孩子的国籍,推出6天或2天的带薪育儿假(Childcare Leave)。
6天带薪育儿假须符合的条件:
最小的孩子是7岁以下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如果是自雇人士,已连续从事工作至少3个月,并在育儿假期间将失去收入
如果孩子是非新加坡公民,父母则享有2天带薪育儿假,须符合的条件:
最小的孩子是7岁以下
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

6天带薪育儿假:
前3天薪水由雇主支付,后3天薪水可向政府索赔;政府支付的育儿假(GPCL)上限为每天500新元,包括公积金缴款
父母双方各有权在7年内享有42天的育儿假,直到孩子7岁为止
每年任何未使用的假期,都不能结转到下一年
2天带薪育儿假:
2天的薪水都由雇主支付

05
延长育儿假

如果孩子的年龄介于7岁到12岁之间,父母还可以每年各享有2天延伸育儿假 (Extended Childcare Leave)。这两天的薪水将有政府支付,上限为每天500新元,包括公积金缴款。须满足的条件为:
最小的孩子在7岁到12岁之间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已经为目前的雇主连续工作了至少3个月;如果是自雇人士,已连续从事工作至少3个月,并在育儿假期间将失去收入
注意:如果孩子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年龄段 (例如:7岁以下和7至12岁之间),则父母每人每年最多可享有6天带薪育儿假。
06
领养假

12周的领养假(Adoption Leave)将支持符合资格的在职母亲(包括自雇人士)照顾其领养的12个月以下的婴儿。领养孩子的父亲同样可以享受政府支付的陪产假(GPPL)和共享育儿假(SPL)。 母亲需要符合的条件:
在正式收养意向(Formal Intent to Adopt)时,孩子还不足12个月大:本地孩子以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日期为准;如果是外国孩子,则以获得家属准证原则性批准信(IPA)的时间为准
被领养的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如果孩子是外籍,领养父母其中一方应是新加坡公民;此外,要在领养后的六个月内让孩子成为新加坡公民
母亲必须为其雇主工作至少3个月,或有自雇工作至少3个月
收养令必须在正式收养意向后1年内通过

和产假一样,雇主将在休假期间支付母亲通常的月薪和公积金。 然后,雇主可以向政府索赔领养福利(GPAB):
第一和第二个孩子:前4周薪水由雇主支付,后8周薪水可向政府索赔;政府支付的上限为每4周1万新元,总共为2万新元/孩子,包括公积金缴款
第三个孩子及以上:12周薪水都由政府支付;政府支付的上限为每4周1万新元,总共为3万新元/孩子,包括公积金缴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