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业事务局与七个陆路警区于2025年1月10日至1月23日展开为期两周的打击行动,共传唤214名男性及98名女性协助调查,年龄介于15至75岁。他们涉嫌参与诈骗活动,身份可能是诈骗主谋或“人头账户”(即“钱骡”)。此次行动共牵涉超过1,180起诈骗案件,主要类型包括求职诈骗、电商诈骗、投资诈骗、假冒政府官员诈骗及假冒亲友诈骗,受害人合计损失逾1,120万新元。
涉案人员正被调查涉嫌触犯《刑法典》第420条文(欺诈罪)、《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法令》(洗钱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务法令》第5条(无牌提供支付服务罪)。相关罪行的刑罚如下:
根据《刑法典》第420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处罚款。
根据《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法令》,洗钱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或最高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2019年支付服务法令》第5条,在新加坡无牌经营任何类型的支付服务业务,可处以最高12.5万新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对任何涉嫌参与诈骗活动的人员均采取严厉执法态度,违法者将依法严惩。公众切勿为他人提供银行账户或手机线路,此类行为可能使您成为犯罪共犯,一旦账户被用于非法活动,账户持有人将须承担法律责任。
若您掌握相关犯罪线索或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999’求助。
欲了解更多防诈骗资讯,公众可浏览www.scamshield.gov.sg,或拨打24小时防诈专线1799。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月24日 上午11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