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患有妄想症的男子因幻想楼上邻居在攻击他,竟在自家公寓内用木炭点火,引发火灾。
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大量居民紧急撤离,至少两名消防员因吸入烟雾被送往医院治疗。
44岁的新加坡籍男子刘哲远(音译,Liu Zheyuan)于周一(6月22日)承认在周盛路(Joo Seng Road)的一处公寓内鲁莽引发火灾的罪名。
法庭获悉,刘某患有妄想症,他坚信在过去的两年里,楼上的邻居故意向他发射激光束,并通过天花板发送强电流来干扰他。
今年5月4日,刘某认为邻居再次对他发起攻击,导致他的头部和耳朵感到疼痛。
为了“驱除”这种攻击,他决定在屋内点燃木炭。
他将两块木炭和引火物放入一个不锈钢锅中并点燃,随后将锅放在客厅开窗附近的金属架上,并继续添加木炭。
火势随即扩大,点燃了塑料窗帘,并迅速蔓延至整个单元。
刘某在惊慌之中试图灭火但未能成功。随后,他拨打了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的电话寻求帮助,并跑去通知邻居撤离。
事后影响
两名参与灭火的民防部队人员因吸入烟雾被送医治疗,一天后出院。
建屋发展局(HDB)表示,火灾损坏了公共区域,预计维修费用在8万至10万新加坡元(约6.18万至7.7万美元)之间。
刘某被羁押在心理健康学院(IMH),经评估确认,他在案发时患有妄想症。
评估基于他过去两年对邻居产生的躯体化妄想和被害妄想。他认为邻居发射激光和发送电流的想法属于“固定且错误的信念”,与其同住的父母也证实这些说法并非事实。
鉴于其执念之深以及因感知到的干扰而产生的痛苦,刘某的病情被评估为中度严重。
调查发现,他的精神状况与此次犯罪之间存在轻微的诱发联系,但在案发时,刘某并未处于精神失常状态。
法院已要求提交一份关于刘某是否适用强制治疗令的评估报告,并将量刑环节推迟至7月。
因鲁莽引发火灾,他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或处以最高5,000新加坡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