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患有妄想症的男子因幻想樓上鄰居在攻擊他,竟在自家公寓內用木炭點火,引發火災。
火勢迅速蔓延,導致大量居民緊急撤離,至少兩名消防員因吸入煙霧被送往醫院治療。
44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劉哲遠(音譯,Liu Zheyuan)於周一(6月22日)承認在周盛路(Joo Seng Road)的一處公寓內魯莽引發火災的罪名。
法庭獲悉,劉某患有妄想症,他堅信在過去的兩年里,樓上的鄰居故意向他發射雷射束,並通過天花板發送強電流來干擾他。
今年5月4日,劉某認為鄰居再次對他發起攻擊,導致他的頭部和耳朵感到疼痛。
為了「驅除」這種攻擊,他決定在屋內點燃木炭。
他將兩塊木炭和引火物放入一個不鏽鋼鍋中並點燃,隨後將鍋放在客廳開窗附近的金屬架上,並繼續添加木炭。
火勢隨即擴大,點燃了塑料窗簾,並迅速蔓延至整個單元。
劉某在驚慌之中試圖滅火但未能成功。隨後,他撥打了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的電話尋求幫助,並跑去通知鄰居撤離。
事後影響
兩名參與滅火的民防部隊人員因吸入煙霧被送醫治療,一天後出院。
建屋發展局(HDB)表示,火災損壞了公共區域,預計維修費用在8萬至10萬新加坡元(約6.18萬至7.7萬美元)之間。
劉某被羈押在心理健康學院(IMH),經評估確認,他在案發時患有妄想症。
評估基於他過去兩年對鄰居產生的軀體化妄想和被害妄想。他認為鄰居發射雷射和發送電流的想法屬於「固定且錯誤的信念」,與其同住的父母也證實這些說法並非事實。
鑒於其執念之深以及因感知到的干擾而產生的痛苦,劉某的病情被評估為中度嚴重。
調查發現,他的精神狀況與此次犯罪之間存在輕微的誘發聯繫,但在案發時,劉某並未處於精神失常狀態。
法院已要求提交一份關於劉某是否適用強制治療令的評估報告,並將量刑環節推遲至7月。
因魯莽引發火災,他最高可被判處一年監禁,或處以最高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