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加坡准证到期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回国。然而,新加坡近日却出现了在本地非法逗留超过20年的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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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55岁的中国籍女子于8月20日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自首表示,自己的访问准证早在2004年3月27日就已过期。
该女子因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她在新加坡合法居留,于当天被捕。
逗留超过20年只为工作
这名女子于2004年3月13日乘坐飞机从樟宜机场 1 号航站楼抵达新加坡,当时她获得了有效期至 2004 年 3 月 27 日的探访准证。
准证到期后,她还想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赚钱,并没有回国,而是留在了新加坡,这一呆就是20年。
直到2024年8月20日,她在新加坡非法逾期逗留了长达20年4个月又24天,违反了新加坡的移民法令。
法庭文件并未透露被告自首的原委,只透露了女子在星期四的视讯出庭上认罪,并自行求情表示只想尽快回家。
2024年8月29日,新加坡法院判处该女子6个月监禁并罚款2000新元,代替鞭刑。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虽然被告自首并认罪,但考虑到她的非法逗留时间太久,仍需给予严厉处罚。
在新加坡非法逗留是严重罪行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重申,非法逗留在新加坡是严重罪行。新加坡民航局与警方等执法机构定期进行陆上执法检查,以逮捕包括逾期逗留者在内的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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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9年《移民法》,非法逗留者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a) 逾期不超过90天者,最高可被罚款4000新元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b) 逾期超过90天者,最高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并处以鞭刑至少3下,或在不适用鞭刑时,罚款最高6000新元以代替鞭刑。
此外,当局也提醒雇主和房主有责任确保未来的外国雇员或租户在新加坡的身份是合法的,才提供就业机会或出租房屋。这包括核对移民或工作准证的原件,并通过相关网站核实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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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非法外劳的雇主可能面临长达24个月的监禁和最高6000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AY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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