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展开多次突击行动,共拘捕35名年龄介于25至58岁的男女,涉嫌参与卖淫相关活动。
2024年11月12日至12月3日期间,来自文礼警区、刑事侦查局(CID)以及建屋发展局(HDB)的执法人员,突击搜查了位于裕廊东大道1号及裕廊东街31号的五家中医诊所和一家按摩院。这些场所对外声称提供传统中医及按摩服务,但实际涉嫌从事非法活动。
行动中,八名年龄介于34至49岁的女子因涉嫌在中医诊所及按摩院内提供性服务而被捕。另有一名58岁男子因涉嫌管理卖淫场所,违反《妇女宪章》第147条被拘捕。初步调查显示,五家中医诊所中,有一家并未由任何注册中医师登记为执业地点。此外,涉事按摩院并未持有有效的按摩院执照,且被发现展示无效的中医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这些证件原属于先前租用该单位的商家。目前,六家场所的经营者正因涉嫌在未持有有效执照的情况下提供按摩服务,违反《2017年按摩院法令》第5(1)条而接受警方调查。
另在12月6日的一次独立行动中,刑事侦查局、勿洛警区及移民与关卡局执法人员突击搜查了位于惹兰勿洛12巷附近的一家酒店,拘捕26名年龄介于25至29岁的男女,涉嫌参与非法卖淫活动。另有一名42岁女子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网络,违反《妇女宪章》而被捕。目前,对涉案人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警方强调将持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任何卖淫活动。根据《妇女宪章》规定:
任何人若明知以报酬作为诱因或奖励,提供服务并借此助长女性卖淫,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可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任何人若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卖淫场所,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并可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此外,若个人在未持有有效执照的情况下经营按摩服务业务,违反《2017年按摩院法令》第5(1)条,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或判处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若属累犯,最高可被罚款2万元,或判处五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根据《2018年按摩院(豁免)令》,若场所由《2000年中医师法令》第14条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的中医师亲自为求诊者提供按摩治疗,则可豁免遵守《按摩院法令》。但若中医师未亲自提供按摩,而是雇用非中医人员进行服务,则必须向警方申报为开放式按摩院,或申请按摩院执照。此外,任何人在未持有有效工作准证的情况下工作,违反《1990年雇佣外劳法令》第5(2)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万元,或判处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突袭及拘捕现场照片]▼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2月13日 下午3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