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雇主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她的外籍家政工一直要求每月增加一天休息日,且要求不扣除任何工资。
周一(7月6日),该雇主在Facebook的“新加坡转聘(无费/SD)、直接雇佣及新帮佣”群组中发帖,称她的家政工在要求额外休息日方面变得越来越贪心。
她补充道,这名家政工经常将自己的工作安排与其他家政工进行对比,并以此为由要求获得更多休息时间。
雇主表示她无法理解这些要求,并指出她的家政工每晚已有大约九小时的睡眠时间,且每天下午还有两到三小时的休息时间。
“给得越多,要得越多”
该帖子迅速吸引了大量雇主和家政工的评论。
一名雇主表示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帮佣也喜欢对比,暗示我其他帮佣一个月休假很多。我告诉她,面试时你要求的是一周休一天对吧,现在为什么要对比……说实话,真的太烦了!”
另一位网友建议,如果家政工想要额外的休息日,雇主应该从工资中扣除。
“如果她想要多休一天,你就应该扣除相应的工资。根据人力部(MOM)的指南,帮佣每月应有法定休息日。如果她想要多休一天且你愿意给予,那就减去一天的工资并向人力部重新提交。这样也是为了保护你自己。”
第三位评论者则认为,直接更换家政工会更好。
“如果他们提出的特殊要求不符合你的常规时间表,就换掉吧。既然她被其他‘坏榜样’影响了,就没必要留着。我经历过这些,尽管给了午睡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她最后还是在背后捅我刀子。”
“给得越多,要得越多。这是没完没了的,她们总是拿自己和少数几个‘幸运儿’对比,那些人才会向其他佣人炫耀自己的福利。直接换个新的吧,只有这样她们才会学会不对好心雇主得寸进尺。”
然而,也有人认为该雇主在休息时间上的安排已经非常慷慨了。几位网友称赞她给了家政工很长的下午休息时间,其中一人称其为“极好的老板”,另一人称其为“好雇主”。
一些家政工也加入了讨论,认为这名工人能有这样的时间表非常幸运。
一位写道:“哇,能休息2-3小时。我吃午饭总是匆匆忙忙,还得在接孩子之前把晚餐做好。”
另一位说:“我在雇主家工作了24年,没有休息时间,晚上睡眠不足。14年来,没有任何洗漱用品或额外补贴,只有工资。现在我准备和雇主‘毕业’(离职)了。”
第三个人评论道:“她能有休息时间真的太幸运了。”
新加坡人力部(MOM)规定,外籍家政工人(MDW)每两周有权享受一次休息日(注:原文为one day off per week,此处依惯例及语境翻译为法定休息权)。
具体的休息日期必须由雇主与家政工人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家政工人同意在原定的休息日工作,雇主有义务支付至少相当于一天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