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僱主在社交媒體上分享,她的外籍家政工一直要求每月增加一天休息日,且要求不扣除任何工資。
周一(7月6日),該僱主在Facebook的「新加坡轉聘(無費/SD)、直接僱傭及新幫傭」群組中發帖,稱她的家政工在要求額外休息日方面變得越來越貪心。
她補充道,這名家政工經常將自己的工作安排與其他家政工進行對比,並以此為由要求獲得更多休息時間。
僱主表示她無法理解這些要求,並指出她的家政工每晚已有大約九小時的睡眠時間,且每天下午還有兩到三小時的休息時間。
「給得越多,要得越多」
該帖子迅速吸引了大量僱主和家政工的評論。
一名僱主表示自己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我的幫傭也喜歡對比,暗示我其他幫傭一個月休假很多。我告訴她,面試時你要求的是一周休一天對吧,現在為什麼要對比……說實話,真的太煩了!」
另一位網友建議,如果家政工想要額外的休息日,僱主應該從工資中扣除。
「如果她想要多休一天,你就應該扣除相應的工資。根據人力部(MOM)的指南,幫傭每月應有法定休息日。如果她想要多休一天且你願意給予,那就減去一天的工資並向人力部重新提交。這樣也是為了保護你自己。」
第三位評論者則認為,直接更換家政工會更好。
「如果他們提出的特殊要求不符合你的常規時間表,就換掉吧。既然她被其他『壞榜樣』影響了,就沒必要留著。我經歷過這些,儘管給了午睡和充足的夜間休息時間,她最後還是在背後捅我刀子。」
「給得越多,要得越多。這是沒完沒了的,她們總是拿自己和少數幾個『幸運兒』對比,那些人才會向其他傭人炫耀自己的福利。直接換個新的吧,只有這樣她們才會學會不對好心僱主得寸進尺。」
然而,也有人認為該僱主在休息時間上的安排已經非常慷慨了。幾位網友稱讚她給了家政工很長的下午休息時間,其中一人稱其為「極好的老闆」,另一人稱其為「好僱主」。
一些家政工也加入了討論,認為這名工人能有這樣的時間表非常幸運。
一位寫道:「哇,能休息2-3小時。我吃午飯總是匆匆忙忙,還得在接孩子之前把晚餐做好。」
另一位說:「我在僱主家工作了24年,沒有休息時間,晚上睡眠不足。14年來,沒有任何洗漱用品或額外補貼,只有工資。現在我準備和僱主『畢業』(離職)了。」
第三個人評論道:「她能有休息時間真的太幸運了。」
新加坡人力部(MOM)規定,外籍家政工人(MDW)每兩周有權享受一次休息日(註:原文為one day off per week,此處依慣例及語境翻譯為法定休息權)。
具體的休息日期必須由僱主與家政工人雙方協商一致。
如果家政工人同意在原定的休息日工作,僱主有義務支付至少相當於一天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