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一名相信是洗钱团伙成员的28岁马来西亚籍华裔男子,被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警方联手逮捕后押返新加坡,昨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前日发文告指出,新加坡警方网络指挥处(Cyber Command)与马来西亚警队商业罪案调查局合作,根据新加坡当局发出的逮捕令,于周一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逮捕涉案男子,并于隔天将他移交新加坡警方。
警方指出,嫌犯隶属的洗钱团伙,已于今年3月展开的“Frontier+ III”行动中被瓦解。

新加坡警方网络指挥处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商业罪案调查部合作,于周一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逮捕涉案华裔男子,并于隔天将他移交新加坡警方。
警方当时根据冬海集团(Sea)旗下的数码银行MariBank提供的情报,并与9个海外执法机构联手,展开这项为期两个月的跨国诈骗打击行动。
《联合早报》报导,嫌犯将在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下,昨日被控上庭。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51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网络指挥处司令王兴顺高级助理警察总监在文告中,感谢大马警方的合作与协助,同时也表扬MariBank与警方分享情报,使当局得以瓦解这个犯罪团伙。
“我们将继续与私人领域和海外执法机构合作,对以新加坡人为目标的诈骗分子采取行动。”
自去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或诈骗团伙的成员和招募者在新加坡一旦罪成将面对鞭刑6下至24下,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多达12下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