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网络卖淫集团案件,共拘捕28名涉案人员,包括8名男子和20名女子,年龄介于21至61岁,涉嫌参与卖淫相关活动。
2025年7月30日,刑事侦查局、警察情报局、中央警区、汤申警区、勿洛警区、特别行动指挥部,以及移民与关卡局联合展开突击行动,搜查地点遍布惹兰峇峇央央、巴西班让路、文礼大道、克里芝路、裕廊西71街、海滩路、大成巷、本杰明街、金衣街、欧南园路、 Orchard Road 以及惹兰克马南一带,最终成功拘捕28人。
行动中,警方查获总值超过61万新元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账户资金、两辆豪华轿车、18只名贵手表,以及两部手机、笔记本电脑和与卖淫活动相关的物品。其中三名年龄介于30至45岁的男子将于2025年8月1日被控上法庭,涉嫌违反《1961年妇女宪章》,协助运营该网络卖淫集团。其余人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根据《1961年妇女宪章》规定:
任何人若明知而全部或部分依赖他人卖淫所得维生,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七年,并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
任何人若明知而索取、收受或同意收受任何报酬,作为引诱或奖励,以提供服务协助另一女性从事卖淫活动,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七年,并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
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内或境外,若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与新加坡有关的远程通讯服务,提供或协助女性在新加坡从事有偿性服务,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若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卖淫场所,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若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妓院,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表示,将持续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坚决遏制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安宁与秩序的行为。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31日 晚上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