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新加坡男子因在傍晚高峰期将自行车停放在斑马线中央超过20分钟,被处以5000新元罚款。

来源:MS News
事件当事人陈宝泉(Tan Poh Chuan)在与一名汽车司机发生争执后,决定将自行车留在斑马线上。据陈先生描述,当时他正通过斑马线,司机却突然“缓慢驶出”并“急刹”,导致他感到被冒犯。随后,他拨打了警方电话求助。
据《海峡时报》(ST)报道,陈先生拒绝移动自行车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交通,导致附近一辆公共巴士上的10名乘客被迫下车,另寻出行路线。
因造成交通阻塞被罚款
法官陈振泽(Tan Jen Tse)指出,本案需要一个具有威慑力的判决,因为陈先生选择“自行采取行动”而非配合交通管理。3月5日,这位47岁的男子被判处顶格罚款5000新元。
据州检察官张玲玲(Chng Leng Leng)介绍,事件发生于2024年10月10日晚7点左右,陈先生当时正骑车经过盛港安琪尔街(Anchorvale Street)。他注意到一辆汽车停在斑马线前,但当他准备过马路时,该车却突然“缓慢向前挪动”。

来源:SG Road Vigilante on Facebook
陈先生随即看向司机,并用手势表明“此处是斑马线”。随后,他下车将自行车直接停在汽车前方,以阻止其继续前行。他认为司机态度冷漠、毫无歉意,因此坚持等待警方到场。

来源:SG Road Vigilante on Facebook
他先后三次拨打报警电话,并始终将自行车置于斑马线正中央。据记录,公众也因该交通阻塞问题拨打了三次投诉电话。
法庭上播放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陈先生试图过马路时,涉事汽车其实早已完全停下。
被要求“保留现场”
据《海峡时报》报道,多名路人及SBS巴士司机都曾劝说陈先生移动自行车,但他均拒绝配合。结果,停在涉事车辆后方的巴士被阻近20分钟,10名乘客不得不下车换乘。

来源:Complaint Singapore on Facebook
直到晚上7点20分左右,警方抵达现场,陈先生才最终移开自行车。
在量刑辩护中,陈先生的律师马克·郑(Mark Cheng)向法庭说明,陈先生是听从了现场人员的指示——“请原地等待、保留现场”——才选择不动自行车,以协助警方调查。
根据《杂项罪行(公共秩序与滋扰)法案》,在公共道路上因停放车辆而造成交通阻碍的行为属于违法,最高可处以5000新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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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改编自 Complaint Singapore on Facebook 和 MS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