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打瞎女佣后不送医,还要她继续做家务,暴力虐待半年,女雇主昨早认罪。
被告乌米(43岁)蓄意重伤女佣、虐待女佣、拖欠女佣薪水等16项罪名。她昨早承认其中6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

被告乌米 。(海峡时报)
《新明日报》之前报导,受害女佣苏吉严(51岁)来自印尼中爪哇,2017年5月到新加坡当女佣,2019年8月开始为被告工作,被告是她的第二名雇主。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0年4月某天不知何故不满女佣,开始掌掴她,不断打脸和耳朵。过后,被告用拳头不停打女佣的双眼。女佣想用手挡,但被告拉开手后继续打。
被告不罢休,拿衣架和手机等物品暴打女佣。过程中,女佣的右眼球直接被衣架戳中。
女佣告诉被告,她右眼瞎了,完全看不见,要求被告带她看医生,但被告不肯,还威胁女佣。
接下来半年,一直到同年10月,被告多次施暴,经常打女佣的双眼,以致女佣的左眼也因此完全看不见。
女佣虽然看不见,在屋内地上爬,摸清四周情况,被告还逼迫她继续做家务。为了“帮”女佣“指路”,每当女佣要撞到东西时,被告还会拿衣架拍打女佣“提醒”。

双目失明的苏吉严。(档案照)
有一次,女佣在烫衣时不小心烧坏了被告的衣服,被告还拿起滚热的烫斗暴打女佣,害她手臂烫伤。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1年半以及罚款9000元(约2万7000令吉)。
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其实早在虐待女佣之前就充公了手机,因担心手机会影响女佣专心工作,不是不让她求助。
律师也指被告虽然无法解释虐佣的行为,但真的是因为害怕冠病,才不带女佣求医。
由于律师说被告手上有其他视频能够证明女佣回国之前不是完全看不见,法官将案件展期至下午下判。
另据案情显示,2020年10月23日,被告决定将受害女佣送回印尼,将女佣带到机场,确认对方能坐上飞机后,就把她放在轮椅上,塞给了机场员工帮忙。
离开之前,她还把大笔新元和印尼盾塞给女佣,总值6000多新元(逾1万8000令吉),其中一大部分是拖欠的薪水。
失明的女佣到印尼机场后,只能独自摸索回家的路。她成功找到机场职员帮忙,联络上亲友,并顺利回家。
警方去年2月将女佣带回新加坡协助调查。根据人力部记录,她为被告工作之前的体重是76公斤,双眼视力几乎完美。然而,她抵新后在印尼大使馆量了体重,只剩下52公斤。
警方安排她到医院治疗和检验,医生发现她双眼的眼角膜移位、右眼有创伤性白内障、左眼也因创伤而玻璃体流失造成了青光眼、左眼血管阻塞等眼睛的伤势。
除此之外,女佣的左眼也因创伤畸形。
医生去年4月为女佣动镭射手术缓解眼压问题,但她的双眼仍永久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