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工地主管因同意收受贿赂,允许将散发恶臭的鸡粪倾倒并掩埋在杜亚(Tuas)的一个建筑临时存放地,最终被判入狱。
6月19日,34岁的孟加拉籍男子 Hossain Toufik 在承认一项腐败协议罪名后,被判处监禁三天。
涉嫌向其提供贿赂的男子是40岁的新加坡人 Kee Yuet Ting,案发时他是 KYT Transport 公司的董事。
每车承诺给50新币
贪污调查局(CPIB)表示,案发时 Hossain 在 Koh Civil Engineering 公司担任工地主管。
他的职责包括监管位于 Tuas South Way 沿线的一块临时占用土地,该地被用作国家环境局(NEA)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建设相关的材料存放地。
此外,他还需要确保现场仅存放该项目授权的材料。

两天内倾倒10车鸡粪
2024年6月21日,Kee 在杜亚地区开车寻找处理收集到的鸡粪的地方。
随后,他接触了 Hossain,并提出每允许一车废物进入现场就支付 50 新元。
Hossain 起初拒绝了这一提议,但最终同意了该安排。
2024年6月22日,Kee 安排了六车据称散发强烈恶臭的鸡粪运往现场。
在废物卸载后,Hossain 使用挖掘机挖了一个坑,然后用新鲜的沙子将鸡粪覆盖起来。

次日(6月23日),Kee 再次安排四车鸡粪运往现场。
然而,在第三辆车卸货时,受 Koh Civil Engineering 委托管理该现场的分包公司发现了这一行为。
法庭并未说明倾倒行为是如何被察觉的。
在意识到安排被揭穿后,Hossain 联系了 Kee,要求他返回现场清理废物。
运输公司董事案件仍在审理中
Kee 也因同一项涉嫌违规安排而被起诉。
根据 CPIB 的说法,他面临一项根据《防止腐败法》第 6(b) 条提出的指控,而 Hossain 则面临该法第 6(a) 条下的指控。
新加坡法院记录显示,Kee 的案件定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再次过堂,其保释期已延长。
根据该法第 6 条,被判定犯有腐败罪的人最高可被处以 10 万新元罚款,监禁最高五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