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在針對跨國詐騙集團Prince Holding Group及其創始人兼主席陳志(Chen Zhi)與其關聯人士和企業的持續調查中,逮捕了三名新加坡籍人士。此次行動是警方對陳志及其團隊展開的全面執法行動的一部分,涉案金額高達5億新元以上。
對陳志及其關聯方的調查始於2024年。2025年10月,警方在全島範圍內展開大規模執法行動,查封或下達禁止處置令的資產超過1.5億新元,包括一艘遊艇、11輛汽車及大量名酒。然而由於陳志及其團隊當時不在新加坡,故未立即逮捕。2026年1月,陳志在柬埔寨被捕,並應中國當局要求被引渡至中國。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間,警方先後逮捕了三名涉嫌參與洗錢活動的嫌疑人:
4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陳耀傑(Tan Yew Kiat),於2025年11月20日依據《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法》第54(3)條被捕。他是SRS Auto Holdings Pte Ltd(「SRS汽車」)的董事,警方已對其名下車輛下達禁止處置令;
32歲的新加坡籍男子黃文寶(Nigel Tang Wan Bao Nabil),於2025年12月11日從柬埔寨返回新加坡時被捕,同樣依據上述法案第54(3)條;
53歲的新加坡籍男子楊善華(Yeo Sin Huat Alan),於2026年1月12日自柬埔寨返新後被捕,依據該法案第51(1)條。
此外,警方已對43歲的新加坡籍女性陳秀玲(又名Karen Chen)發出逮捕令,指控她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477A條結合第109條,唆使他人偽造帳目,並依據第420條結合第511條企圖詐騙。陳秀玲早在2025年10月警方行動啟動前便已離新,目前據信仍滯留柬埔寨。
警方還追加下達了三項房產及八輛汽車的禁止處置令,並沒收了以多種外幣計價的現金、銀行帳戶、證券帳戶,以及奢侈手袋與腕錶等資產,總估值達3.5億新元。至此,本案中已被查封或禁止處置的資產總值已突破5億新元。
根據《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法》第51條與第54條,洗錢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或處以不超過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唆使偽造帳目罪依《刑法典》第477A與109條,亦可處以十年監禁或罰款;而企圖詐騙罪依第420與511條,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並處罰金。
商業事務部總監鮑佩琪女士表示:「此次在新加坡的逮捕行動與大規模資產查封,凸顯了警方對打擊利用新加坡金融體系從事犯罪活動的個人及企業實體的堅定決心。我們致力於將這些罪犯繩之以法,並沒收其非法所得。令人欣慰的是,多個司法管轄區也已採取相應執法行動。我們將持續與海外執法夥伴及國內機構協作,識別並嚴厲打擊涉及跨國有組織犯罪的涉案人員,以維護新加坡金融體系的完整性。」
警方查扣的汽車




警方查扣的腕錶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3日 下午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