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家新加坡餐館(Spize餐館)就發生了嚴重的顧客食物中毒事件,在該餐館2019年11月6日送出的88分外賣中,81人出現腸胃炎症狀,36人住院,其中一名男病患因敗血症(sepsis)和腸胃炎引發多個器官衰竭、38歲的新翔集團保安員芬利沙烈在加護病房病重逝世。

死者妻子向業者索賠超過63萬新幣,以補償因餐館疏忽導致家人失去唯一經濟支柱的損失。
調查結果顯示,死者在出事當天下午2時53分至4時之間吃下餐盒,距離餐盒準備的時間已約四至五小時,而送餐單據上已註明,須在送抵一小時內吃完。公司指沒有在規定有效期限內吃完,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家庭醫生鍾榮康受訪時指出,因食物中毒喪命的事故並不常見,死因通常和併發症有關。
鍾榮康說,大多時候食物中毒會出現發燒、反胃、嘔吐、腹瀉等症狀,除非引起嚴重併發症,否則很少會在短時間內死亡。食物中毒引起的併發症包括脫水、電解質平衡失調等。
在讓人感到震驚和痛惜的同時,也不免引發了我們深思,食品安全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切身利益。

根據權威科普解釋,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進食物被細菌或細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根據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臨床表現。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