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名年齡在36歲至70歲之間的男子,將於2026年7月29日在法院受審,他們涉嫌參與多起獨立的猥褻(Outrage of Modesty)案件。
具體案件詳情如下:
初步調查顯示,2025年6月22日,一名70歲男子在濱海大道(Marina Boulevard)附近猥褻一名54歲女性。經過後續調查,警方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將其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三項猥褻罪,以及根據第377BA條被控一項展示旨在侮辱他人廉恥之物品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5年10月4日,一名45歲男子在康諾特路(Connaught Drive)沿線猥褻一名26歲女性。此事立即被報警,該男子被警方當場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兩項猥褻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6年2月8日,一名33歲男子在法勒公園車站路(Farrer Park Station Road)沿線猥褻一名16歲少女。此事立即被報警。經過後續調查,警方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將其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兩項猥褻罪,以及根據第377BA條被控兩項發表言語及展示旨在侮辱他人廉恥之物品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6年3月7日,一名44歲男子在萊佛士坊(Raffles Place)附近猥褻一名35歲女性。此事立即被報警。經過後續調查,警方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將其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一項猥褻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6年4月20日,一名37歲男子在維多利亞街(Victoria Street)沿線的一個洗手間隔間內猥褻一名35歲女性。此事立即被報警。經過後續調查,警方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將其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一項猥褻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6年5月2日,一名48歲男子在杜克頓路(Duxton Road)沿線猥褻一名30歲女性。同一天,該男子被指在杜克頓山(Duxton Hill)附近掀起一名26歲女性的裙子。此事立即被報警,該男子被警方當場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一項猥褻罪,以及根據第377BA條被控一項做出旨在侮辱他人廉恥之手勢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6年5月30日,一名37歲男子在蘇丹路(Jalan Sultan)沿線猥褻一名26歲女性。此事立即被報警。經過後續調查,警方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將其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一項猥褻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6年6月6日,一名36歲男子在 ऊपरी 跨街(Upper Cross Street)沿線猥褻一名36歲女性。此事立即被報警,該男子被警方當場逮捕。該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被控一項猥褻罪。
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猥褻罪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處罰的組合。
根據《1871年刑法》第377BA條,發表言語或做出旨在侮辱他人廉恥之手勢的行為,最高可被判處一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那些獵捕毫無防備的受害者、威脅社區成員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採取「零容忍」態度。 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警方將繼續與公共娛樂場所、公共運輸運營商及社區等各利益相關方密切合作,以預防和遏制猥褻案件的發生。
猥褻案的受害者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應迅速遠離犯罪者並立即報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同時,受害者應儘量記錄關鍵細節,如犯罪者的體貌特徵、衣著以及事發的時間和地點。
警方同時鼓勵公眾保持警惕,尤其是在擁擠區域。如果目擊猥褻行為或意識到有人成為受害者,應立即向警方舉報。此類行動可以防止犯罪者尋找下一個目標,並提供至關重要的證人證詞。如果犯罪者逃離,請記錄其外貌特徵和逃跑方向。受害者與公眾的快速反應有助於警方迅速鎖定並逮捕犯罪者,從而保護他人免受傷害。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7月28日 @ 晚上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