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被告同一層樓的鄰居幾乎都遭殃。(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54歲婦女無故數次在組屋電梯間縱火,導致一名女鄰居吸入濃煙送院救治,還多次在其他鄰居家門前放火搞破壞,甚至持刀恐嚇並反鎖一鄰居,周五早上被判坐牢5年3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梁淑君(54歲)面對包括蓄意縱火、刑事恐嚇等在內的7項罪名。她周五早上承認其中4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發時,她住在宏茂橋組屋的一個單位,受害者均為與她同座、同層的4個鄰居。
案情顯示,去年3月20日晚上11時50分,被告在12樓電梯間用打火機點燃一張單人摺疊床墊。66歲男鄰居聞到焦味後開門查看,發現走廊濃煙瀰漫,循煙而去,見電梯間火勢猛烈。
該名男鄰居隨後向另一住戶借來兩桶水,在民防部隊與警方趕抵前將火撲滅。不過,走廊的乾式消防立管門、牆 壁、天花板及瓷磚地面已嚴重燒毀。
受被告縱火波及,一名20歲女鄰居吸入濃煙,出現呼吸急促症狀,由醫護人送往急診部救治。
除在電梯間縱火外,被告當晚還以扳手破壞一戶鄰居門前走廊的水管,造成漏水。案發翌日凌晨約1時15分,被告遭警方逮捕,當晚獲准保釋。
不料,她在保釋期間再度干案,甚至變本加厲,持刀恐嚇並反鎖一鄰居。(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