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近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求助,稱自己陷入了一場房產僵局:
她與前男友共同擁有的一套私人公寓遲遲無法出售,因為對方不斷拒絕買家的出價。
她在帖子中解釋,兩人從未結婚,只是戀愛期間以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的方式購買了這套公寓。
然而,後來兩人感情破裂。
分手後,她搬回父母家居住,而前男友則繼續住在這套公寓里。
據這名女子表示,兩人起初曾達成共識,認為出售房產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於是,他們將公寓掛牌出售,並吸引了幾位有意向的買家。

她說:
「目前已經收到幾份報價,而且都在市場價格範圍內。我都同意這些報價,因為我希望儘快結束這一切,翻過這一頁。然而,他卻拒絕了所有報價,因為這些價格都低於他的心理預期。」
由於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她向網友尋求建議。
她寫道:
「我想請教一下,我還有哪些可能的解決辦法?我的名字和CPF(中央公積金)都綁定在這套房產上,只要他一直拒絕出售,我就無法繼續向前。我現在仍然使用自己的CPF支付部分每月房貸。我是否應該停止支付?還有什麼其他方法可以採取?」
「去諮詢律師吧」
在討論區中,不少網友建議這名女子向前男友收取租金。
其中一位網友留言表示:
「讓他繼續住在那裡,就應該按市場租金的50%支付租金。這是一個公平的安排——這樣你不會因為投資而吃虧,同時租金壓力也會迫使他重新考慮是否堅持自己理想中的售價。」
另一位網友則建議:
「如果他拒絕付租金,那你就搬回去住,把他的生活弄得『不好過』,這樣他就會更想趕快把房子賣掉。」
對此,發帖女子回應說:
「我曾試過要求收租,但對方拒絕了。我也想過停止支付CPF、房產稅以及MCST(公寓管理機構)的管理費,以此向他施壓。
但我不知道這樣做會不會最終鬧上高等法院,也不知道是否會影響案件結果。另外,我猜如果一直不繳納這些費用,銀行和IRAS(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最終都會來追討我或另一方。」
還有網友提出另一種解決方案:
「你需要先與你的共同產權人討論這套共同共有房產,並明確雙方各自實際應占有的權益。你可以提出由他買下你的產權份額,或者反過來,由你買下他的份額。」
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這名女子最應該做的是儘快諮詢律師。
其中一位網友寫道:
「去找律師諮詢。如果已經有符合市場價格的合理報價,而他仍然不斷拒絕出售,那麼你可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強制解決這個問題。在諮詢律師之前,我不會建議你停止繳納CPF或房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