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41歲男子因授權他人向公司註冊官提交虛假公司資料,被判罰款10萬8000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和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發聯合文告說,41歲的羅伯特·辛普拉塞斯(Robert Sinpraseuth)因12項觸犯公司法令的控狀被定罪。
調查顯示,被告自2017年起定期聘請提供企業秘書服務的DM Advisory私人有限公司處理多家公司的法定申報事務。
被告在2019年授權該公司職員Darrel Tan Hock Keat向公司註冊官提交12份「公司資料變更,包括公司董事或審計師委任或離任」的表格。
這些表格虛假申報一名人士已同意擔任這12家公司的董事,但事實上對方並未同意。
被告所面對的12項控狀,全部被判罪成,另有12項類似控狀,在判刑時納入考量。
警察部隊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強調,嚴正看待任何向公司註冊官提交虛假或誤導性文件,或授權他人提交相關文件的行為,並會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維護新加坡作為安全和值得信賴商業中心的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