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車司機薩哈迪瓦(左圖)判坐牢12周和吊銷駕照五年。(檔案照)。
(新加坡15日訊)36歲拖車司機相信因工作超過16小時,太累打瞌睡,結果釀成電動腳踏車騎士兩死一傷的車禍,前午被判坐牢12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這起嚴重車禍發生在前年(2016年)10月27日深夜11時55分,地點是朝往直落布蘭雅路的西海岸大路。
被告是印度籍的薩哈迪瓦(36歲)。他面對兩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以及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控狀,認罪後前午(12月13日)接受判刑。

死者王子權(右上圖)和洪乙峰(右下圖)(檔案照)。
控狀指他當時沒有注意前方路況,造成追尾車禍,撞上三輛電動踏板車。年僅25歲的洪乙峰(餐館侍應生)當場身亡,18歲的王子權送院不治,而17歲的陸德順是三名騎士中唯一僥倖生存的。三人是在醒獅團認識的好友。
驗屍庭去年進行研訊時,調查披露三名腳踏車騎士中,陸德順騎在最前頭;王子權在他後頭,距離約兩公尺;洪乙峰則是最後一個,距離王子權約五公尺。
綜合案情和當時媒體報道,事發當晚,三人一起吃晚餐,然後打算去探望陸德順的祖母。被告駕駛的拖車先是撞上洪乙峰,導致他連人帶車卷進車底並被拖行。陸德順見狀,馬上叫王子權騎快點,而被告也趕緊駛向右邊車道,但還是撞上兩人。
王子權同樣連人帶車被拖行,而陸德順則被撞飛摔倒在地。被告馬上下車撥電叫救護車,並留在現場等候救護人員。

西海岸大路去年發生貨櫃拖車撞電動腳踏車的死亡車禍,警方事後到場調查
驗屍官曾說,被告當天早上7時20分開工,直到將近午夜,共工作超過16小時,前一天也一樣,而間中只有兩個半小時的休息。雖然司機堅稱自己不感覺睏倦或疲勞,但他對此懷疑。
辯護律師為被告求情時指出,拖車在事發時並沒有超速,但他駕駛的是重型車輛,無法及時停下,因此請求法官輕判。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2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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