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金融機構和電信公司為詐騙案共同負起責任的框架,將從今年12月16日起開始生效,若發現任何一方有失責,須對受害者作出賠償。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昨天(24日)發表文告也宣布,金融機構必須遵循一項新措施,實時進行詐騙監控,以檢測客戶帳戶是否因釣魚騙局而被迅速盜取大量資金。
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當局針對共同責任框架(Shared Responsibility Framework)展開公眾諮詢活動,當局在共接獲72個反饋。
整體而言,受訪者對這項框架表示歡迎,並支持通過這種方式更好地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