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警方上門後,還繼續對父親施暴,所幸警員最後進入屋內逮捕被告。(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不孝兒暴打父親至左眼流血,六旬父親報警求助,怎料兒子不顧警員在門外,二度對父親拳打腳踢,還逼他通知警方要撤銷報案。
被告阿魯准(25歲)前天承認一項非禮以及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被判入獄17個月又6周。
《新明日報》報道,案情顯示,被告和父母同住一個單位。今年5月9日早晨,被告對母親不滿,向64歲父親抱怨,要求父親讓母親不要再干涉任何事情,也不要叫他幫忙買食物。
隔天,被告和父親都在家,但被告打電話和父親對話,也不允許父親進入房間。兩人就隔著門溝通,被告繼續抱怨母親,也要求父親交出手機。
父親拒絕後,被告在凌晨2時30分揮拳打父親的胸部和腹部,父親逃到客廳,但被告又一拳襲擊他的背部,導致父親跌在沙發上。
被告持續對父親的臉和身體揮拳,父親發現自己左眼流血而落淚,被告這才停止襲擊,叫父親回房。
父親回房鎖門後,報警指兒子把他的眼睛打到流血,警方和醫療人員在凌晨3時許抵達單位,但無人應門。
逼迫父親撤銷報案
警員撥打父親手機,父親說擔心離開房間會遭被告襲擊。果不其然,父親之後走出房間,發現被告就在客廳等他。被告明知警方就在門外,還一拳打在父親身上,之後繼續對他拳打腳踢。
被告事後逼迫父親打給警方,稱要撤銷報案以及要求門外的警員離去,並稱自己只需要救護車。
父親只好在撥打給警方的兩通電話里,跟警方說只是「小事」。警方後來在凌晨4時26分成功進入單位,逮捕被告,將父親送院。
根據醫療報告,父親鼻子骨折、嘴唇割傷、胸部、手臂、左眼等多處擦傷。
控方指被告在未被挑釁的情況下,持續毆打父親,甚至在警方在門外時動手,要求法官嚴懲。
被告在庭上表示無話可說,法官判刑時勸被告好好規劃未來。
被告當街非禮女子
被告也曾犯非禮罪,他趁陌生女子買花,在擁擠街道觸碰對方臀部。
2023年11月10日晚上9時,被告看見一名陌生女子在巴弗羅路買花,趁對方在選花時非禮她的臀部。
當時快要到屠妖節,案發地點有許多人,女子看見被告走開,於是尾隨被告。女子雖感到害怕,但她還是大喊要被告站住。
被告沒有理她,持續往前走,女子跟蹤被告一段時間,但最終跟丟。不過,她早已拍下被告的照片和視頻,事後交給警方,警方之後追查到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