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張瑞金不同護照里的頭像。
(新加坡訊)涉30億新元洗錢案的被告張瑞金昨日加控5項罪名,包括銀行戶頭涉嫌接收和持有約3615萬新元贓物款,以及提交偽造文件給銀行證明資金來源。
中國籍的張瑞金(45歲)原本面對3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指他提交關於澳門房地產買賣的文件和向香港公司貸款的協議文件,意圖欺騙銀行,證明銀行戶頭內的資金來源。
他昨日被加控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一項使用偽造文件的控狀。
控狀顯示,張瑞金的聯昌國際銀行戶頭被指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收到共1億3817萬9100港元的款項。他的聯昌國際銀行戶頭在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分別持有750萬港元和561萬1700港元。
2020年10月16日至29日期間,張瑞金的渣打銀行戶頭也被指收到5685萬4000港元的款項。
張瑞金也涉嫌在2020年11月左右,提交一份出售澳門房地產的偽造文件給渣打銀行,作為這筆資金來源的證明。
上述所有款項至少有部分或是間接犯罪所得,張瑞金也無法合理解釋這些資金的來源,有理由相信這些錢全部或部分是他犯法的所得。
控方昨日加控張瑞金後,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張瑞金仍有意認罪。
案件展期至下周二(30日)讓他認罪。
早前法庭聆訊揭露,警方從張瑞金處起獲至少1億零981萬3000新元資產,包括4個房地產、4輛汽車和現金等。
張瑞金與另一名被告林寶英(44歲)為同居情侶,兩人的海內外總資產合計超過3億7000萬新元,是涉案被告中資產最多的,兩人共擁有9本護照。
《聯合早報》報道,涉洗錢案的其中3名被告蘇文強(32歲)、蘇海金(41歲)和王寶森(32歲)已各別在今年4月間認罪。 首個認罪的蘇文強被判坐牢13個月,蘇海金和王寶森則分別被判坐牢14個月和13個月。
另兩名被告蘇寶林(42歲)和王水明(43歲)的案件分別展期至4月29日和5月14日讓他們認罪,其餘4人的案件仍處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