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24歲的男性貨車司機,他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而被拘捕。
2025年10月15日晚上約10時45分,該司機駕駛一輛載有九名乘客的貨車,途經蔡厝港道與雙溪加株大道及雙溪加株環道交界處時,未遵守紅燈信號,與另一輛正按綠燈通行的貨車相撞。該輛綠燈貨車當時正載有11名乘客。除闖紅燈的司機外,兩輛車上其餘21人皆被送往醫院,傷勢包括骨折、割傷及身體疼痛。事故現場照片詳見附件A。
目前警方仍在深入調查中。
闖紅燈問題依然嚴重。儘管2025年上半年闖紅燈的違規案件較2024年同期下降25.3%,從17,508宗減至13,073宗,但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數量卻上升38.3%,從47宗增至65宗,其中包括致命事故。此類行為對所有道路使用者構成威脅,可能導致類似此次的嚴重事故。交通警察部隊(TP)對此類危險駕駛行為持零容忍態度。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4(3)條,危險駕駛致嚴重傷害的罪行,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並吊銷所有車輛類別的駕駛資格。若為第二次或屢次定罪,司機將面臨一至十年監禁,並吊銷所有駕駛資格。
所有駕駛人士應時刻謹記:接近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即使信號燈為綠燈且擁有優先通行權,也需留意潛在危險;當交通燈即將轉換時,應預留足夠時間安全停車。
自2024年1月起,交通警察持續推動道路安全措施,協助強制安裝車速限制器。凡最大總重量(MLW)介於3,500公斤至12,000公斤的貨車,均須安裝限速器,確保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此裝置能有效提升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保障了可能因工作安排而搭乘貨車的員工。營運此類貨車的公司須通過授權代理,儘快優先完成安裝,首階段截止日期為2026年1月1日。有關擴大的限速器制度截止日期詳情,請參閱附件B。
此次事故再次提醒各企業,應積極培育駕駛員的安全文化,強調遵守交通燈號及道路規則的重要性。交通警察鼓勵企業主動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包括駕駛員培訓及安全合規措施。隨著限速器安裝期限臨近,相關公司應儘早完成安裝,確保合規,避免臨近2026年1月1日大限前可能出現的安裝延誤。
附件A
事故現場照片




附件B
車速限制器實施日期

安裝車速限制器的益處
安全益處:
防止超速違規
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提升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協助駕駛員保持安全車速
商業與運營益處:
降低燃油消耗
減少車輛維修成本
減緩車輛損耗
減少非計劃性車輛停用時間
協助車隊管理者更好地監督駕駛行為
降低遭受高額罰款的風險
提升企業的安全記錄
優先安排第四類駕駛課程
避免因安裝工坊容量有限而導致的潛在延誤
確保符合道路安全法規
確保車輛檢驗順利通過,以完成路稅續期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17日 晚上10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