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菲律賓女傭在新加坡工作期間偷偷賣身,接客過千,4年內賺超過10萬新元。一名嫖客變成了她的「龜公」,從中獲利6300新元,因違反婦女憲章被判坐牢半年,外加罰款。
被告是現年37歲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對6項嫌牴觸婦女憲章(Women’s Charter)控狀,承認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媒體被令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與照片等。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警方於2024年11月7日下午約3時14分接獲通報,指一名女傭涉嫌從事性交易,並有皮條客從中牟利。
調查揭露,偷偷賣身的是一名46歲的菲律賓籍女子,她自2013年起在當地當女傭,並在案發期間持有工作準證。
涉案女傭約於2021年結識一名印度籍男子,並在對方協助下開始從事賣淫活動。
印度龜公會幫女傭在網上宣傳及聯繫潛在顧客,女傭每做一單生意就向龜公支付30新元佣金。
被告同樣在2021年成為女傭的嫖客,並與她有過4到5次性交易。印度龜公回國後,女傭要求被告接手當她的皮條客,被告答應。
根據估計,女傭每月接待至少20至30名嫖客,累計顧客人數達數千人。
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間,女傭向被告支付的佣金總額不少於6300新元。
改以性服務取代佣金
雙方後來調整安排,不再以金錢作為佣金,而是由女傭向被告提供性服務作為回報。兩人定期發生關係,大約每周一到兩次。
女傭也曾將兩名同樣從事賣淫的朋友介紹給被告,由他協助招攬顧客。
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女傭通過向多名顧客提供性服務,共賺取至少10萬8000新元(約33萬4800令吉)。
被告星期一(2月2日)在庭上認罪後,被判監禁6個月,外加罰款6300新元。
龜公上網招客 住所成淫窟
「龜公」 被告上網招客,還讓嫖客到自己家中交易。
案情也揭,被告一般通過線上平台刊登性服務廣告,並與嫖客接洽,安排會面時間、地點及服務內容。會面地點包括嫖客住所、被告住所或酒店房間。
女傭提供性服務的收費是100至150新元,手淫或口交服務收費80新元至100新元。
服務費用由嫖客直接支付給女傭,而每接待一名嫖客,她都會向被告支付30新元佣金,款項通過電子轉帳或現金方式交付。
女傭在人力部服務中心被捕
當局調查揭賣淫,女傭在人力部服務中心被捕。
根據法庭文件,女傭在2024年11月或之前接到通知,說她會被人力部調查,案件最終在同年11月7日人力部的檢查行動中曝光。
警方則在11月7日下午接到來自人力部在明地迷亞路服務中心的報案電話,指有女傭賣淫,且有龜公協助。女傭之後在上述地點被捕。
被告則於同月14日下午3時25分左右被警方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