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OTP生效,賣家必須按照協議的價錢賣給買家,不可以反悔。
有效期
對於買家來說,選購權合同通常有14天的有效期。
注意,這個14天同樣是市場約定俗成的日期,必須明確出現在OTP上面。
為什麼市場約定俗成14天,而不是3天,4天。
因為買家聯繫銀行辦貸款,需要拿著選購權合同貸款去申請。
3、4天的時間,根本就不夠貸款辦下來的。
有效期之內,買家可以選擇執行OTP,按照協議繼續購買房產,也可以選擇不執行OTP,讓OTP過期,損失1%的定金。
買家選擇不執行OTP有很多原因。
比如說,在14天內發現了更好的房子,寧願損失定金,也不想要定下的這間了。
或者說聯繫了銀行,發現貸款額度不夠,貸款辦不下來,也是個普遍的原因。
租約
交易的房產是空置狀態還是帶著租約,需要明確的寫進合同里。
新加坡的租約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簽訂,輕易不能違約,否則需要支付巨額違約金。
租約期間,就算房子換了主人,租客還是可以按照租約合同住到期滿,只不過租金支付的對象換成了新屋主而已。
如果是急於自住的買家,就不要買帶租約的房子了。
買家如果看中賣家的家具,比如說協商買房送家具,也要在這個階段談,列下詳細的家具清單,附在OTP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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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執行選購權合同(Exercise OTP)
如果買家下定決心買了,他就可以簽字執行選購權合同,並且支付4%的房款。
執行選購權合同的兩個禮拜之內,買家需要支付買家印花稅和額外買家印花稅。
最新的印花稅率再看一遍:

還記得賣家印花稅(SSD)嗎?
三年有效時間,從執行選購權的日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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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支付剩餘房款。
根據最新的房產政策,銀行發放最多75%的貸款。
買家已經支付了5%現金,剩下的20%首付部分,可以用現金或者公積金支付。
這個階段,買賣雙方的律師會協助完成全部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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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完成交易。

完成交易通常需要8-12周。
實際交易時,經常會有一方提出提前或者延後交易。
很常見的一個情況是,賣家還沒有找好新房子,搬不了家,需要延期一兩個月完成交易。這段時間內,賣家按月支付買家租金,具體數額雙方協商決定。
還有個很常見的情況,是賣家早早清空了屋子,而買家急著搬進去。
只要雙方同意並寫進合同里,這些附加條款都是可以商量的。
今天的文章就寫到這裡。感謝閱讀蘿蔔點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