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貝亞山慶(Baey Yam Keng)在關於6月1日起生效的個人出行輔助設備(PMA)新規測驗中全部答對。
2026年6月1日起,個人出行輔助設備(PMA)和個人出行設備(PMD)將實施新規定。
交通部政務議員貝亞山慶在一段在線視頻中測試了自己的知識儲備,旨在幫助向公眾普及更新後的法規。

貝亞山慶提醒:6月1日起PMA限速降至6km/h
PMA和PMD的使用長期以來一直是新加坡人討論最激烈的話題之一。
許多批評集中在身體健康者被指頻繁濫用這些設備,以及在行人路徑上行駛速度過快導致的不安全問題。

旨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更新法規將於6月1日正式生效。
5月28日,貝亞山慶先生上傳了一段視頻,視頻中他與武吉巴東活躍出行社區大使(AMCA)團隊負責人陳先生(John Tan)在一起。
兩人手持白板參加了一場測驗,以向公眾告知即將到來的變化。
貝亞先生和陳先生都正確回答了關於公共路徑上PMA新限速規則的問題。
行駛速度從10km/h降低至6km/h,陳先生表示,這個速度相當於快走。

「這有助於確保該設備在幫助用戶解決出行問題的同時,也能保障路徑的安全。」
非豁免PMA使用者需持有醫療需求證明
下一個問題詢問PMA是否受到尺寸和重量的限制。
貝亞先生確認屬實,而陳先生則補充了具體規格:寬度70厘米,長度120厘米,高度150厘米,滿載重量300公斤。

「他們只問對錯,你為什麼把這些細節全說了?」貝亞先生開玩笑地指出。
「我想看看能不能拿加分。」陳先生笑著回答。
貝亞先生正確地回答道,零售商只能廣告、展示並銷售經過陸交局(LTA)註冊的PMA。
其中一項重大變化是,PMA使用者必須持有有效的醫療需求證明(Certificate of Medical Need)。自2月27日起,用戶可以通過醫生進行評估以獲取該證明。

貝亞先生的測驗中詢問哪些PMA用戶不需要醫療需求證明。兩人均正確回答為:
7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獲得補貼的電動代步車受益人
衛生部(MOH)殘疾計劃的過去及未來申請人
用戶可以在陸交局的One Motoring網站上檢查自己的認證狀態或豁免資格。
因火災風險,持有非認證PMD將屬違法
目前,騎行沒有UL2272認證的電動PMD是違法的。採用UL2272防火安全標準是為了降低設備引發火災的風險。

從6月1日起,即使僅僅是持有未經UL2272認證的電動PMD也將構成一項違法行為。
不合規設備的持有者可以將設備安全地交給任何指定的電子垃圾回收商處理。
「從2026年6月1日起,我們將採取進一步措施,讓我們的公共路徑更加安全,」貝亞先生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