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詐和行為不當 金管局對銀行前職員發出15年禁制令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圖:路透社/Edgar Su)
一名銀行前職員因為欺詐和行為不當,被金融管理局發出長達15年的禁制令。
金管局的文告說,36歲的韓德隆被控在2015年2月到2018年4月間,在大華銀行和華僑銀行任職時,向七名銀行客戶推銷假的定期存款戶頭和其他投資產品,並偽造銀行文件欺騙受害人,然後把將近197萬元的涉案款項轉入他的個人銀行戶頭。
韓德隆去年4月對27項失信、欺詐、偽造文件和不當轉移犯罪所得的控狀認罪。其餘67項控狀則交由法官判刑時,一併考慮。他在去年5月被判處七年監禁。
當局說,法院裁決證明了被告無法誠實提供金融諮詢服務。儘管他在本地已沒有從事金融諮詢服務工作,但當局決定對他發出禁制令,以維護我國金融領域的誠信和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