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黨的貝理安及佘雪玲(左圖)和行動黨的陳川仁及鍾麗慧(右圖)先後被踢爆有不當關係。(紅螞蟻製圖)
作者 李國豪
本地政壇最近掀起了「川貝之亂」,行動黨的陳川仁和同僚鍾麗慧發生婚外情,雙雙辭去議長議員職務及退黨。工人黨議員貝理安亦因與黨內同志佘雪玲搞外遇,辭去議員一職,且雙雙退出工人黨。
兩起婚外情主角剛好來自朝野兩黨,這種巧合,也剛好讓外界可以檢視行動黨及工人黨在相關爭議的處置上,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殊途同歸的共同之處。
何時收到婚外情風聲?
無論是陳川仁和鍾麗慧,或貝理安和佘雪玲的婚外情,風聲都不是在近期才傳到黨內高層耳邊。
行動黨秘書長李顯龍早在2020年選後一段時間就已知悉陳川仁和鍾麗慧之間的婚外情,儘管他並不清楚這段婚外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2020年兩人已在交往,這點毫無疑義。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則最早在2020年底至2021年初之間,接到貝理安私人司機針對貝理安和佘雪玲存有私情的舉報。
換句話說,行動黨及工人黨都很早就收到風聲,但基於不同原因,都隔了一段時間才來一番壯士斷腕。
一開始有無證據?
根據李總理的說法,他在2020年大選後不久得知此事,當時就找了陳川仁及鍾麗慧兩人會談,並勸告他們終止這段關係。
不過,兩人關係依舊持續。李總理因而今年2月再度找上陳川仁,並接受了後者的辭呈,但李總理還是以選區選民需要「被照顧好」為由,給予陳川仁一段寬限期。
值得一提的是,2月的這次談話中,李總理再次要求陳川仁須斬斷與鍾麗慧的情絲。
最終,陳川仁在國會爆粗口的事件成為引爆點,加上李總理獲知陳川仁與鍾麗慧仍藕斷絲連,行動黨決定讓陳鍾二人直接走人。
根據李總理回應記者的提問,他提到只要針對行動黨議員的傳言「看似可信」,行動黨便會展開調查。 「如果屬實,我們將找有關議員談話,以糾正這種情況。」
從這番談話可以推斷,李總理在2020年選後找陳川仁及鍾麗慧談話時,兩人的婚外情應該已有實質證據佐證,因此才有了規勸雙方適可而止的動作。

李顯龍(圖)得知陳川仁與鍾麗慧存在不當關係後,曾規勸兩人斬斷情絲。(聯合早報)
相較之下,工人黨則強調,該黨高層在貝理安及佘雪玲面對外遇指控時,缺乏相關證據證實此事屬實。
畢丹星稱,他在2020年底至2021年初之間接獲貝理安前司機的舉報,但當時沒有相關證據及任何實質資訊能證明兩人有婚外情。
他於是詢問貝理安是否和佘雪玲有不當關係,貝理安否認。後者當時還稱爆料的司機和他有過節,他正準備解僱該司機,並打算針對司機的指控尋求法律意見。
與此同時,工人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幾位中委,包括主席林瑞蓮和盛港集選區議員林志蔚等人也收到了同一名司機類似的舉報。他們同樣分別向貝理安及佘雪玲求證,但兩人皆否認有不當關係。
畢丹星解釋,工人黨高層最終在沒有相關證據支持,同時因相關指控是來自「即將遭貝理安解僱的職員」的一面之詞,因而決定放下此事。
「我們的判斷是,最適當的方式是直接找貝理安談……而他給予我的答案,讓我決定事情該就此告一段落。」

畢丹星(左)強調,工人黨高層當初接獲舉報時,並沒有證據和其他消息來源證明貝理安及佘雪玲兩人存在不當關係。(海峽時報)
兩黨做法有沒有受到質疑?
行動黨遭質疑,既然早在2020年就已有陳川仁及鍾麗慧有不當關係的實質證據,為何此事卻直至最近才浮出台面,間中的「時間差」恐怕會讓該黨的透明度及問責度被打上問號。
一些分析認為,行動黨必須進一步回應相關疑慮,說明該黨一開始並未嘗試把醜聞「掃到地毯下」,等到事跡敗露才被迫壯士斷腕。
一開始以「無證據」理由結案的工人黨則被質問,該黨高層為何接獲舉報後沒有繼續深究,僅憑證據不足,以及貝理安及佘雪玲相繼否認外遇的說辭,便將此事輕輕放下。
收到風聲,查或不查?
表面上看來,針對外遇事件,行動黨當時做了進一步調查,工人黨則在接獲舉報後,斷定證據不足而沒有下一步舉動。
但兩黨針對查與不查,都給出了理由依據。
李總理說,行動黨不可能「監督」(police)議員的私生活,但傳言「看似可信」時,行動黨就會展開調查。換句話說,傳言並非都查,得有一定依據才查。
至於畢丹星稱沒有證據及其他消息來源足以促使工人黨展開調查的說法,也可反過來理解為不是不查,只是得有相當程度的證據和消息來源才能查。
國大政治學系副教授莊嘉穎等學者認為,工人黨在缺乏實質證據及一面之詞下,沒有進一步調查,並非不合理,婚外情畢竟不涉及公領域上的濫權等違法情事,針對議員私領域的道德瑕疵,政黨要深挖到什麼程度是值得商榷的。
還有部分意見認為,本地政黨若總是不顧可信程度,無差別針對議員或黨員被指控的醜聞深掘,那恐怕會在黨內製造一種缺乏互信基礎,人人自危的氛圍。
換句話說,為進一步調查負面醜聞設下前提,如相關傳言或指控具備某種程度的可信度及證據輔佐,才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而在這個環節中,行動黨的傳言「看似可信」與工人黨的「得有證據和多個消息來源」才進一步調查,也許是殊途同歸,有所差異的可能只是啟動調查的門檻有多高而已。
對婚外情的立場
兩黨都不約而同以沒有達到兩黨所設下標杆為由,作為陳川仁、鍾麗慧、貝理安、佘雪玲必須去職的理據。
但仔細爬梳兩黨秘書長的相關聲明,婚外情或許不一定是壓倒相關人等的最後一根稻草。
以行動黨來說,領導層是因為陳鍾二人屢勸不聽,藕斷絲連,才揮淚斬馬謖。
工人黨則是因為貝佘兩人在被詢問是否有婚外情時並未坦白從寬,結果東窗事發而與之割席。
李總理被詢及對朝野兩黨傳出桃色風波抱持何種立場時如此回應:
「如果有關行為不是令人憤慨或可恥的,且該名議員聽取建議後做出改正,停止不該發生的事,那我們就不會嚴懲和立即開除他們。因為這個人該面對什麼後果,也取決於其職位、家庭情況,以及行為有多過分等。」
他還說,處理這類事件時,也要考慮到這些行動對無辜的家庭成員、配偶以及子女造成的影響,儘可能敏感地處理。
上述說法,加上陳川仁和鍾麗慧至少曾獲得一次機會終止不當關係,或可解讀為行動黨目前更傾向以比較「人性」的方式處置這類道德瑕疵,意即改過自新的機會是有的,而非一刀切,一旦被抓包有婚外情就讓對方馬上捲舖蓋走人。
甚至換個角度來說,如果陳川仁及鍾麗慧當時懸崖勒馬,「外遇門」會否因此而不公開,還是個未知數。
行動黨前議員殷吉星日前回復《聯合早報》的一番說法,或可提供另一視角,探討行動黨相關立場是否軟化。
他說,在他的記憶中,過往行動黨一旦發現這類問題就會立即採取行動,如今領導層等了兩年多才要求這兩名議員辭職,確實令他感到驚訝。
工人黨方面,由於早早以「無證據」定調此事,等到東窗事發,摸手視頻已經廣為流傳,醜聞傳遍天下,外界自然無法假設,若工人黨一開始掌握指向貝佘兩人確有私情的實質證據,會如何處置。
畢丹星在(19日)的記者會上的某段談話值得玩味: 「無論如何,如果當時此事有其他變化,例如出現一些實質證據,或其他可證實婚外情的消息來源,我很肯定工人黨會採取不同的行動。」
這暗示如果當初有了證據,情況或許會不同,工人黨將採取不同做法。
但不同做法是什麼,是像行動黨那般先找兩人「喝咖啡」,勸他們回頭是岸,還是直接開鍘處分?

一段貝理安(右)與佘雪玲(左)的「摸手」親密視頻日前浮出台面。(網際網路)
無論如何,退一萬步言,外界至少可稍微一窺兩黨的底線。
行動黨的底線是「不知悔改」,因此陳川仁和鍾麗慧在屢勸不聽後,被祭出了最嚴厲的處分。 工人黨的底線則是「不坦白從寬」,因此貝理安和佘雪玲否認婚外情,卻被抓包確實外遇之後,被下重手開除。
兩黨處理桃色醜聞的共通與相異之間,還給國人拋出了一道靈魂拷問:
如果一名政治人物在公職上盡忠職守,沒有濫權貪腐等違法情事,其個人的品德操守是否還要用「高得不能再高」的準繩來放大檢視?婚外情這類道德瑕疵是否有達到罪不可恕,並牽連其公職的程度? 抑或是本地社會應該達到另一種層面的「公私分明」,對從政者私領域的道德瑕疵抱持一種人非聖賢孰能不過的包容?
當然,還有另一派觀點認為,從政者及政黨代表的道德標準,也代表著新加坡的社會觀念,新加坡不會也不應該像西方社會那樣對從政者的道德瑕疵抱持放任態度。
私德問題,究竟在評量一位從政者是否適格的過程中得占多大比重,經此番朝野「外遇連環爆」,值得國人進一步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