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有朋友主張中國施行鞭刑,我認為這種情況不大可發生了。其實,在咱們國家鞭刑早就有了,但都體現在刑訊上。鞭子上都有釘或勾來撕開皮肉,鞭刑都是對男人的,全部都是赤膊上身來受刑,因為這樣直接接觸皮膚能增加效果。
我國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才徹廢除鞭刑。目前仍然存著鞭刑的多為伊斯蘭國家。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國和英屬印度 。在新加坡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鞭刑。新加坡鞭刑要求一鞭子打下去就皮開肉綻。許多國際組織要求新加坡政府廢除鞭刑,但新加坡政府堅決支持鞭刑。新加坡鞭刑的實施: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監獄局表示這樣做是因為乾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一旦斷裂,藤條上的刺就會扎進犯人的肉里。鞭刑要求一鞭子打下去就皮開肉綻,疼痛難忍。
每打完一鞭,醫生都要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鞭了,便暫停鞭刑,過3個月再繼續打。鞭刑室非常寬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鋥亮。在房間盡頭有一列桌子,監獄官員坐在桌子後監督行刑。在房間的另一頭立著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頭製成,相當牢固。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製底座。犯人將被赤條條綁在刑架上,兩位獄警分立兩側伺候。行刑時,各家報紙的記者都可以到現場拍照。
新加坡鞭刑適用的罪名:強姦罪、搶劫罪、販毒罪、非法擁有武器罪(包括長刀、匕首)、塗鴉(包括噴塗油漆,也包括重犯在被禁止的牆上張貼廣告、海報)等。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名單還在延長。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不能減免,必須執行)。

在新加坡,每年都有上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這一行徑屢遭國際人權機構的批評。
新加坡鞭刑是不對女性實施的,因為此刑罰對女人身體影響很大,可能一鞭下去回造成終生不孕。但新加坡有死刑,絞死!果然是環保國家。馬來西亞也有鞭刑,一般不對女性實施,但還是有。
除了在個別地方鞭子只抽大腿,如馬來西亞、新加坡,其他幾乎世界上所有的地方,犯人都是全身受刑,最後變成一塊人形的爛布
新加坡鞭刑,受刑者正常情況下在面對最初的3下都會奮力掙扎,然後漸漸變的虛弱無力,超過3下會處於休克狀況。在旁的的監獄醫生會為囚犯敷上消炎藥水。受刑後,皮肉會受傷流血,痊癒後留有疤痕,但有些疤痕將無法消去。
按照慣例,罪犯在一次行刑時可鞭打超過24下,目前國會對有關程序正作出修正,以緩和罪犯的痛苦。
新加坡鞭刑有利有弊 而且弊大於利。
利:
一、從政治上來看。新加坡實行鞭刑有助於法制建設,並且得到的效果比較好,同時也能維護社會穩定,減少社會犯罪率,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從維護罪犯的生命權來看。新加坡政府很少對罪犯判死刑,而是用鞭刑代替死刑,「只打人不殺人」,降低死亡率,以最小的傷害給罪犯最大的心靈懲罰。
三、從防止二次犯罪的方面看。鞭刑能使罪犯記憶深刻,使他產生恐懼,從而能防止他二次犯罪,同時也可以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質。
弊:
一、新加坡鞭刑太過殘忍,是一種酷刑,對人的身體上和心理上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而且有踐踏人格尊嚴的傾向。
二、新加坡實行鞭刑對旅遊業和教育業都有一定的負面影響。由於遊客和留學生對鞭刑的恐懼,而使他們不再選擇來新加坡旅行和留學。
三、新加坡鞭刑也能造成新加坡人民的恐慌,以及讓罪犯仇視政府。
四、從一定客觀條件來看,鞭刑也是歷史的倒退,是踐踏現代文明的一種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