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全島展開大規模執法活動,調查詐騙和錢騾相關活動。(圖:iStock)
警方在全島展開大規模執法活動,調查詐騙和錢騾相關活動,多達239人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而被警方調查,這些案件造成受害者損失總金額超過890萬元。
警方昨天(23日)在文告中指出,商業事務局連同七大警署在4月9日至22日展開了大規模執法行動。共有162名男性和77名女性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而接受調查,他們年齡介於15歲到85歲之間。
警方相信他們涉嫌參與超過676起詐騙案件,包括電子商務詐騙、冒充朋友詐騙、求職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和租房詐騙。
這些人在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調查。
警方也提醒公眾,任何與此類犯罪有關聯的人都將被追究責任。根據新加坡法律,欺詐罪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而洗錢罪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或最多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則可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或最多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