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看ICA對於常見問題的官方解答,第二波來了~
01

在為我的伴侶申請PR的過程中,可以不出示結婚證嗎?
不可以。在申請PR時必須提供婚姻證明相關文件,因為這是證明你和伴侶婚姻關係的必備條件。
02

在申請PR時,我可以在PDF文件上用電子簽嗎?
可以。
03

我提交PR申請之後,可以再把我的家屬加進去嗎?
不行,只能撤銷之前的申請,然後帶家屬一起重新提交申請。不過,已經提交的申請,處理費是不予退還的。
04

在我的申請草稿被清除之後,我可以重新提交嗎?
可以。提交PR申請必須在7天(168小時)之內完成,如果超時沒有完成,申請就會被清除,清除之後就可以重新提交。
05

如果在提交PR申請的過程中,發現文件不齊全,我可以先保存草稿,稍後再繼續提交嗎?
可以,只要在提示的規定時間內完成就可以(一旦你開始提交,系統就會顯示剩餘提交時間)。
06

如果沒有辦法上網提交,我可以直接去櫃檯提交PR申請嗎?
不可以。現在新加坡所有的PR申請必須在網上提交。
07

缺失前僱主證明,我可以提交PR申請嗎?
ICA指出,可以。因為前僱主證明不是申請PR的必備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