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6年3月1日起,新加坡交通警察(TP)對未能在2026年1月1日前安裝速限器的66名貨車車主採取嚴厲執法行動。違規行為包括:未安裝速限器、安裝逾期、未按通知接受檢驗等。2026年3月18日,兩名公司負責人因未確保其車輛安裝經核准的速限器,違反《道路交通(機動車、速限器)規則》第4(1)條,被正式告上法庭。
未安裝速限器的處罰:首次違規可處最高1,000新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屢犯者罰款最高可達2,000新元,或監禁長達六個月。未配合檢驗的車主,同樣面臨最高1,000新元罰款、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重複違規者,罰款最高2,000新元、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對保險理賠的重大影響
交通警察正與新加坡機動車保險業及新加坡總保險協會緊密合作,強化合規要求。保險公司可能要求車主聲明其車輛已符合監管標準。若車輛在安裝截止日後被發現未合規,保險公司有權根據保單條款,重新審核甚至拒賠相關理賠申請。
速限器安裝要求與提醒
TP將持續對不合規車輛展開強力執法。根據現行法規,以下車輛必須安裝功能正常的速限器:
最大總重(MLW)超過12,000公斤的貨運車輛;
最大總重超過10,000公斤的公共服務業車輛;
2018年1月1日前註冊、MLW介於5,001至12,000公斤之間的貨車。
對於2018年1月1日前註冊、MLW介於3,501至5,000公斤(含)的貨車,下一法定安裝截止日為2026年7月1日(詳見Annex A)。TP強烈敦促尚未安裝速限器的貨車車主,儘快通過授權代理完成安裝,以免遭受罰款、車輛禁行、路稅無法續期、保險覆蓋縮水等多重損失。授權代理名單請見:https://www.police.gov.sg/Knowledge-Hub/Traffic/Traffic-Matters/Speed-LimiterAuthorised-Agents。
未安裝速限器的貨車,不僅面臨起訴風險,更被法律明文禁止上路行駛。隨著速限器在貨車上的逐步普及,駕駛者在遇到慢速貨車時,請多一分耐心——道路安全,需你我共同守護。
[1]:隨著新加坡國會通過《陸路交通及相關事務法案》,今年起相關罰則將大幅提升至10,000新元。
Annex A
速限器要求生效日期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28日 上午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