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父親沒照顧他而心生怨恨,21歲青年涉用利器捅傷父親,落網後昨天(5月12日)早上被控。
這起持械蓄意傷人案發生在10日晚上11時許,地點是錦茂連路(Ghim Moh Link)第27座和第28座組屋之間的走道。
警方昨早發表文告指,10日晚上11時20分接獲投報,指一名41歲男子在上述地點遭兒子利用利器襲擊,多處受傷,在清醒的狀態下送院。

警方到場調查。(受訪者提供)
男子的21歲兒子因涉案被捕,昨早被控上庭。
據了解,被告早前已對父親心生不滿,認為對方沒有好好照顧他,事發時再次起衝突,最後取來利器捅傷父親。
《新明日報》記者昨早走訪該處,一名居民受訪時繪述,太太事發凌晨1時許,告知住家樓下停了三四輛警車,但他們以為只是警員在巡邏,沒想那麼多,豈料竟然發生了傷人案。
根據控狀,被告帕拉桑斯牴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持械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7年或罰款,或鞭刑,或其中兩者兼施。
另外,警方發文告指出,青年在警方抵達現場前已逃逸,4小時後遭逮捕。

事發地點是錦茂連路第27座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