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新加坡公司的員工是否跟中國一樣有育兒假期呢

2019年03月21日   •   1萬次閱讀

新加坡女雇員可享有的生產福利

在《僱傭法令》下受保障的雇員,可以享有12星期的產假。符合以下條件的雇員將可享有前8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a) 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經為僱主工作了至少3個月;

b) 生產時有少於兩個孩子(除非在同一次懷孕中生出多個子女,如雙胞胎或三胞胎);並且

c) 在休產假前提前至少一個星期通知僱主,並儘早將分娩情況告知僱主。否則,雇員只能在休產假期間享有一般的薪金。

為鼓勵已婚人士生兒育女,根據《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第38A章),凡符合以下條件的雇員(包括經理和執行人員),就能享有16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a)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b) 雇員及丈夫的婚姻是合法的;

c) 雇員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經為僱主工作了至少3 個月。

新加坡產假的安排限制

在《僱傭法令》下享有12個星期有薪產假的雇員,可以在分娩前的4個星期及分 娩後的8個星期休假。在僱主同意下,雇員則可以在分娩後的12個月內靈活安排 最後4個星期的產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享有16個星期有薪產假的雇員,可以在分娩前的4個星期及分娩後的12個星期休假。在與僱主取得共識後,雇員可以在分娩後的12個月內靈活休完最後8個星期(第9至16個星期)的產假。

新加坡僱主是否可以

辭退正在休產假的雇員?

不可以,根據《僱傭法令》的規定,這是違法的行為。

新加坡僱主是否可以

辭退正在懷孕的雇員?

如果女雇員在懷孕任何期間被無故解僱或裁員,僱主必須向該雇員支付生產福利。

女雇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享有生產福利:

a) 在收到解僱或裁員的通知之前,已經為僱主工作了至少3 個月;

b) 並且在收到解僱或裁員的通知之前,被合格醫生確認已懷孕。

新加坡雇員是否能享有育兒假?

在《僱傭法令》下的育兒假

非新加坡公民孩子的家長,若符合以下條件並受《僱傭法令》保障,可享有2天的育兒假:

a) 孩子(包括合法收養的孩子或繼子女)不滿七歲;

b) 雇員為僱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

無論育有多少名子女,每位家長每年最多可享有2 天的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的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雇員可以享有6天的育兒假。擁有新加坡公民身 份的父母(包括經理和執行人員),只要符合以下所有3個條件,都受到《兒童發 展共同儲蓄法案》的保障:

a) 孩子不滿7歲;

b)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並且

c) 家長為僱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

育兒假的前三天由僱主付薪,後三天由政府付薪(每日頂限為$500,包括公積 金)。無論育有多少名子女,每位家長每年最多可享有6天的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的延長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符合以下所有3個條件的雇員每年可以享有2 天 的延長育兒假:

a) 最小的孩子的年齡介於7 – 12歲;

b)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並且

c) 家長為僱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

2 天延長育兒假由政府付薪(每日頂限為$500,包括公積金)。孩子是屬於這兩個年齡組(即(1)孩子不滿7歲,及(2)孩子的年齡介於7至12歲)的新加坡公民,每位家長每年最多可享有6天的有薪育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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