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0歲男子因在聖淘沙入口附近與他人發生路怒衝突,最終上演一場精心策劃的『被撞』戲碼,被法院判處10天監禁、罰款80新元,並禁止駕駛兩年。
事件發生於2024年1月28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地點位於通往聖淘沙的Telok Blangah Road。據《新明日報》報道,涉事男子馮德賢(Foong Theen Hen)在行駛過程中未打轉向燈便強行變道,迫使一位63歲男司機緊急剎車。該司機當時正載著家人前往聖淘沙參加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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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打燈變道,引發連環剎車
兩車隨後均左轉駛向聖淘沙入口。馮德賢再次突然剎車,迫使對方司機再度緊急制動。情緒激動的63歲司機隨後超車並猛然剎停在馮德賢前方,後者隨即反超、再急剎,最終導致兩車發生碰撞。
事故後,雙方下車爭執,馮德賢與對方家屬爆發激烈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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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精心偽造被撞現場
當63歲司機為保險理賠拍攝車輛損傷照片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馮德賢卻多次打開車門,並用身體阻擋其通行。他更故意反覆跌倒,假裝被車輛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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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對方司機啟動車輛準備離開時,馮德賢突然衝上前撲倒在地,製造出被車撞飛的逼真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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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他起身,用英語和閩南語高聲喊道:「他撞到我了!」、「他怎麼敢撞我?」,意圖博取路人同情與關注。該事件視頻當時迅速在網絡上傳播。
承認兩項罪名,法院當庭宣判
馮德賢共被控三項罪名,包括公共滋擾、違反《道路交通法》及《道路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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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明日報》報道,他最終對其中兩項指控認罪,第三項作為量刑考量因素。法院於宣判當日判處其10天監禁、80新元罰款,並吊銷所有類別駕照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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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改編自:PROFESSIONAL PHV DRIVERS SINGAPORE:Grab, Gojek,Tada n Ryde on Facebook 和 SG Road Vigilante – SGRV on 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