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電子煙管控新條例9月1日生效,各級學校同步嚴懲違例學生:中小學初院分情形降操行、停學甚至鞭刑,「喪屍煙彈」處罰更重。
1. 新加坡電子煙管控新規
隨著新加坡電子煙管控新條例於9月1日正式生效,各級學校已同步出台更嚴厲的配套條規。

新加坡中小學、初級學院,以及高等學府學生若有涉及電子煙的違例行為,除了面對衛生科學局更嚴厲處罰,校方還會施以更多紀律處分。
來源:聯合早報
中小學、初級學院(含勵仁高中)及高等學府學生若涉及電子煙違例行為,除需承擔衛生科學局的法定處罰外,校方還將疊加實施針對性紀律處分,全面築牢青少年健康防線。
2. 中小學處罰加碼
針對中小學、初級學院及勵仁高中學生,校方根據違例情節輕重製定階梯式懲戒方案:

來源:聯合早報
•普通電子煙違例(初犯):學生操行等級下調,同時處以留堂、1-3天停學(或兩者兼施),男性學生另可加處1下鞭刑;
•吸食含依託咪酯「喪屍煙彈」(初犯):處罰力度顯著升級,操行等級直接下調至「尚可」,留堂或3-5天停學(或兩者兼施),男性學生最多可加處2下鞭刑;
•重犯三次及以上(無論是否含依託咪酯):操行等級下調至「差」,留堂或5-14天停學(或兩者兼施),男性學生加處3下鞭刑。
此外,若學生涉及電子煙販賣、販運,校方經評估後有權加重處分,中學、初院及勵仁高中可直接作出開除學籍的決定。
3. 高等學府處罰方案
新加坡高等學府針對電子煙違例學生的處分,直接掛鉤其學業發展與校園權益。
違例學生可能失去獎學金資格、海外交換機會及學生領袖任職資格,同時需承擔罰款或社區服務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被逐出大學宿舍。
若存在一再重犯或參與電子煙販售的行為,校方將依法依規作出停學乃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徹底杜絕校園電子煙隱患。
4. 衛生科學局同步嚴管
與學校懲戒配套,衛生科學局針對電子煙違例的法定處罰同樣分齡、分級實施:
•普通電子煙(初犯):未滿18歲者罰款500元,滿18歲者罰款700元;重犯者須強制參加3個月改造計劃;第三次及以上重犯者將被訴至法庭,最高罰款2000元;
•含依託咪酯電子煙(初犯):未滿18歲、滿18歲者均分別罰款500元、700元,且須強制接受最長6個月改造計劃;
重犯者需接受6個月強制監督(含毒品檢測、改造計劃),其中滿16歲者第三次重犯將被送入戒毒所,獲釋後仍需1年毒品檢測與監管,未滿16歲者則需12個月強制監督;
•涉電子煙非法經營:進口含依託咪酯電子煙者,最高可判監禁20年、鞭刑15下(最低監禁3年、鞭刑5下);銷售、分銷者最高可判監禁10年、鞭刑5下(最低監禁2年、鞭刑2下),刑罰力度與涉毒犯罪相當。
5. 教育部長李智陞呼籲
校方在執行鞭刑等體罰措施時,會綜合考量學生的年齡、心智成熟度,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教育需求或心理健康問題,確保懲戒兼具嚴肅性與人文關懷。同時,學生操行等級將直接影響其教育儲蓄獎項申請。
根據新加坡教育部官網規定,教育儲蓄獎學金等獎項需以「良好操行」為基礎條件(如獎學金要求成績前10%且品行良好),若學生因電子煙違例導致操行等級降至「良好」以下,即便成績優異也將無緣此類獎項。
新加坡教育部長李智陞於8月28日通過臉書強調,各級教育機構實施電子煙嚴管懲戒,核心目標並非單純維持規章制度,「我們是為了、也必須保護我們的年輕人,確保他們有機會在健康的環境中茁壯成長」。
參考資料:
1. 使用電子煙學生或遭停學打鞭 吸「喪屍煙彈」處罰加重, 聯合早報.
























